霸州市司法局關于《霸州市重大行政決策實施情況跟蹤反饋與后評估規定》征求意見的公告
為推進法治政府建設,促進行政機關科學決策、民主決策和依法決策,確保重大行政決策順利實施,按照《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河北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辦法》《河北省重大行政決策實施情況跟蹤反饋與后評估辦法》的有關規定。霸州市司法局結合我市實際,起草了《霸州市重大行政決策實施情況跟蹤反饋與后評估規定》(征求意見稿)。根據相關規定,現對社會公眾征求意見,時間為2024年1月9日至1月15日,聯系電話0316-7861901。請社會各界群眾提出寶貴意見和建議。
附件:《霸州市重大行政決策實施情況跟蹤反饋與后評估規定》(征求意見稿).pdf
霸州市司法局
202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