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州市司法局關于《霸州市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規定》征求意見的公告
為健全科學、民主、依法決策機制,規范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提高決策質量和效率,明確決策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國務院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河北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辦法》等規定。霸州市司法局結合我市實際,起草了《霸州市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規定》(征求意見稿)。根據相關規定,現對社會公眾征求意見,時間為2024年1月9日至1月15日,聯系電話0316-7861901。請社會各界群眾提出寶貴意見和建議。
附件:《霸州市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規定》(征求意見稿).pdf
霸州市司法局
202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