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會卷 | 燈會(二)
漢明帝永平年間(公元 58~75),因明帝提倡佛法,適逢蔡愔從印度求得佛法歸來,稱印度摩揭陀國每逢正月十五,僧眾云集瞻仰佛舍利,是參佛的吉日良辰。漢明帝為了弘揚佛法,下令正月十五夜在宮中和寺院" 燃燈表佛"。此后,元宵放燈的習俗就由原來只在宮廷中舉行而流傳到民間。即每到正月十五,無論士族還是庶民都要掛燈,城鄉通宵燈火輝煌。
勝芳照片 趙德春·攝
元宵放燈的習俗,在唐代發展成為盛況空前的燈市,當時的京城長安已是擁有百萬人口的世界最大都市,社會富庶。在皇帝的親自倡導下,元宵燈節辦得越來越豪華。中唐以后,已發展成為全民性的狂歡節。唐玄宗(公元 685~762)時的開元盛世,長安的燈市規模很大,燃燈五萬盞,花燈花樣繁多,皇帝命人做巨型的燈樓,廣達20間,高150尺,金光璀璨,極為壯觀。
宋代,元宵燈會無論在規模和燈飾的奇幻精美都勝過唐代,而且活動更為民間化,民族特色更強。以后歷代的元宵燈會不斷發展,燈節的時間也越來越長。唐代的燈會是“上元前后各一日”,宋代又在十六之后加了兩日,明代則延長到由初八到十八整整十天。
到了清代,滿族入主中原,宮廷不再辦燈會,漢族民間的燈會卻仍然壯觀。日期縮短為五天,一直延續到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