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州花會卷 | 此花不與眾花同(上)①
民間花會熔舞蹈、音樂、雜技、戲劇、曲藝等元素于一爐,是底層勞動人民自己創造,自己可自由參與的綜藝性草根藝娛組織,擁有廣泛的群眾基礎,在幾乎所有的北方漢民族為主體的鄉村,在漫長的農耕文明歷史時期,它一直是農民最重大、最主要甚至是唯一的藝娛活動,對傳統民族文化及生活習俗的影響是至為深遠的。
民間花會概源出自上古的巫、儺與祭。在《國語·楚語》中記載著上皇先民的巫活動,主要在于祈神、敬神及娛神。巫覡事神,必用歌舞,而儺大多專用于驅疫祛厲,用舞用咒。巫儺皆可視為民間花會的濫觴。商民好鬼,巫儺之風自然盛熾。及周武定鼎,周公制禮,禮秩百神,刊定祀典,巫儺之風稍殺,但余習仍在民間積淀傳承,久而久之也漸漸融入祭祀大典,開民間花會繼續發展的一條新徑。據周禮,古人祭必有尸。宗廟之尸,以子弟為之。天地山川百神之祀,也有用尸。《晉語》載: “晉祀夏郊,以董伯為尸。” 《詩》有“鼓鐘送尸,神保聿舊”。祭祀時,沐浴芳蘭,鮮衣麗裳,緩節安歌,竽瑟浩倡,偃蹇以象神,婆娑以樂神,都為后世部分民間花會表演內容提供了規模范例。春秋戰國時期,花會性質的活動在民間似已盛興,但漸漸脫離專為巫、儺活動而組織,改為專用于祭祀,尤其是祭神,且主要是春秋兩季中的社祭。
至漢初,民間花會的民間性、大眾化趨勢愈益明朗,不再僅僅專用于敬神享神,也開始用來樂人娛人。《鹽鐵論》篇載:“富者祈名岳,望山川,椎牛擊鼓,戲倡舞像。”宮庭殿房中已有配置倡象人員,即著假面具的從事魚龍百戲、歌舞調謔者。倡與象人有別,倡事歌舞,象人則主要從事雜耍雜技、魚龍諸戲。上行下效,民間倡象雜藝也被帶動興盛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