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會卷 | 高蹺會:紅旗公議老高蹺會(六)
瞎子觀燈
瘸子、瞎子,最右圖攝于 1980 年代
瞎子和瘸子的角色位于隊列的十八、十九位,如其角色名稱,二者在表演時主要以夸張的動作和表情刻畫瞎子與瘸子在行路中的神情姿態。瞎子的表演者身材偏矮,通常要求150~160cm 之間,服裝上與上世紀 80 年代出會形象并無太大差異,而瘸子的扮演者身材較瘦為宜,綁兩只高度參差的腿子。
傻媽 傻小
傻媽和傻小兩個角色是擺會中、尤其是撂場時較為出彩的兩個人物形象。從扮相上看,有別于前者和其他角色,傻小的服裝與道具并不拘泥于傳統的戲曲裝扮,反而結合了大量的現代化元素,如頭部的裝飾可以佩戴假發,也可以扎沖天辮,面部妝容和服裝的修飾比較隨意,可以身穿花布衫,也可在外衣和面部隨意寫字,內容大多是當下流行的時尚詞語。為配合角色的形象,故演員在選擇上均要求身材微胖,眼神與肢體動作的表演更為靈活、夸張和放浪,通過外在的修飾配合表演的詼諧,在撂場中往往能使氛圍達到高潮,推動觀眾的參與度與情緒最高點。
“騎駱駝”造型,左上圖攝于 20 世紀 80 年代
紅旗公議老高蹺的撂場分“大場”與“小場”,擺會時由于時間的限制一般以撂小場為主,即分場之后就可以雙雙下場。大場與小場的區別就是表演的節目分整場與半場,半場指大和尚帶領隊伍分完場之后,直接下場,或者大和尚和小嬰哥多表演幾個技巧動作,后面的演員直接下場,但傻媽與傻小要有語言對話。擺會結束后參加的被邀請表演必須撂大場。趕上過橋或大的場面要表演“騎駱駝”,遇到觀眾太多的時候考慮到安全就會放棄表演。
撂場的最后造型叫“騎駱駝”,造型主體由六個演員組成,下面四個演員(主要是扮演男角色的演員組成,身高要一致且有力氣)托起大和尚,大和尚馱著小嬰哥,小嬰哥左手抓住大和尚的絲絳。大和尚嘴里叼住黃帶子的一端,另一端由老佐子牽著,黃帶子平常放在老漁翁的魚簍里,而并非老漁翁腰間的大帶。其他會里都是用老漁翁腰里系的大帶牽駱駝。通常傻小子和傻媽表演結束后表演騎駱駝,表演時大家注意協調動作的一致性和穩定性。
作為勝芳一年一度的狂歡活動,高蹺會動作的表演元素與社會秩序融為一體。在過程中,所有的身體行動要素都能調動跟會者與表演者的情緒,使與身體語言相關的文化意義得以強化。舞蹈通過勝芳人一代代的演述,成為會眾與當地文化的一種深刻的身體記憶和文化符號,是一種集體無意識的藝術行為。“當某種文化里直接來自共同祖先群體的血緣群體,諸如,血緣家庭,雙系家族,家庭、氏族等,生者與死者之間便構成了重要的聯系,即在血緣群體成員與其祖先群體之間出現了一種社會關系。”舞蹈中充滿了生活化的語言和娛樂化、狂歡化的身體行動,而這些肢體語言要素都建立在對火神的信仰和儀式之上,在活動中,諸多的事件要素在強化親屬關系和鄰里關系,從而整合勝芳社會結構中“人”的凝聚力和認同感。
紅旗公議老高蹺
高蹺鉆燈 蔡利·攝
實際上,人們總是通過戲劇表演中布景的使用來處理社會群體內部的和外部的關系。高蹺會中的角色扮演將生活的藝術與民間的風俗演繹的妙趣橫生,男扮女裝的角色扮演又將女性的身體形態呈現的淋漓盡致。高蹺是勝芳古鎮人們共同喜好的藝術形式,是地域共同體的精神文化,它挑逗、幽默的藝術形式,是對節日喜悅的表達,而高蹺在撂場時候的表演也經常成為整個擺會儀式活動最熱鬧的一部分。勝芳人借助擺會的一系列儀式性活動表達對生活的企盼和對火神的敬畏,從中包含了他們對藝術行為的展現、理解與認同,而勝芳的兩道高蹺會則是屬于當地具有較強張揚身體語言個性的兩道花會。在擺會的撂場中,所有的花會展演都在調動跟會者與觀會者的情緒,而高蹺會的表演則能將整個時間與空間推至最熱烈的高潮,表演者通過身體的動態符號傳達給看會人它們緊扣儀式的主旨。作為儀式系統的一個組成部分,這兩道高蹺會各自本身就是一個嚴密且完整的意義體系,都有其固定的表演動作、表演程式、鼓點和臺詞,這些語言及與看會人的互動有利于人與人之間情感的交流,與其他花會聯結在一起,便形成了一個整體的意義系統,是特定文化空間中的藝術表達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