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州市建設局關于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專項整治集中行動實施方案
一、總體目標
全面貫徹落實新《安全生產法》及上級有關文件精神,通過集中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大檢查活動,徹底排查、排除事故隱患,解決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確保全市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
二、檢查范圍
市建設局監管范圍內的建筑工程
三、檢查內容
1.工程參建各方責任主體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有關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及履職情況。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體系、建立隱患排查制度、職責分工、安全隱患整改等情況。
2.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安全防范措施制定和落實情況。重點檢查防坍塌、防中毒、防高處墜落、防機械傷害、臨邊和洞口安全防護、邊坡和基坑開挖、起重吊裝及安裝拆卸、腳手架、模板支撐、文明施工和揚塵控制等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
3.檢查現場消防安全情況。重點檢查臨時用電是否安全、現場消防措施是否落實,嚴格動火作業審批制度是否落實、臨建房屋是否按規定采用非燃材料搭設,使用安全性是否達標。
4.安全管理人員資格和現場安全教育落實情況。安全管理人員、現場施工人員、特種作業操作人員是否持證上崗,是否參加安全教育培訓。
四、時間安排
堅持“企業自查自糾、政府嚴格監督、執法督促整改”的隱患排查整改機制,增強企業消除隱患,保障安全生產的自覺性。活動自2016年3月23日開始,至2106年5月31日結束。具體分三個階段:
(一)組織發動階段(3月3日起至3月31日)。市建設局成立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大檢查領導小組,制定工作方案,組織召開工作會議,進行全面動員部署。
(二)全面檢查階段(4月1日起至5月20)
在企業開展自查自糾的基礎上,按照“全覆蓋、零容忍、嚴執法、重實效”的工作要求,市建設局組織精干力量、專業隊伍開展執法檢查,對檢查過程中發現存在的隱患下達整改通知書,并對整改情況進行復查。整改不到位的,市建設局將依法進行查處。
(三)總結提高階段(5月21日-5月31日)。
各單位要對集中整治行動進行認真總結,重在進一步鞏固集中整治活動成果,確保安全生產隱患基本消除,從而促進我市建設系統安全生產形勢平穩發展。
五、機構組成
成立霸州市建設局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大檢查領導小組:
組 長:郝洪巖 局長
副組長:王虎強 紀檢組長
成 員:蔣 偉、邱雅兵、劉 鵬、榮寶華、張曉磊、
武增旺、徐國勇、高國軒
六、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各單位要充分認識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大檢查的重要意義,把確保安全形勢穩定作為當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同時,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一崗雙責”制度,切實做好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大檢查的組織、指導、協調工作,確保行動取得實效。
(二)落實責任,嚴肅問責。對檢查、督查發現存在重大隱患的工地要依法作出停工處理,并采取措施確保安全;對不接受檢查拒不停工整改的,要依法從嚴從重處理。要建立信息報告和通報制度,對在檢查中發現非法違法的典型企業或項目進行全市通報。
(三)完善制度,暢通渠道。各單位要進一步完善應急援救預案以及應急響應措施,落實搶險救災人員、設備和物資,嚴格執行領導帶班值班制度和事故報告制度,保障信息渠道通暢,遇有突發事件應立即上報,及時、有效地處置各種異常和突發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