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州市建設局組織統一行動加強建筑施工現場揚塵整治工作
為改善我市環境空氣質量,規范我市規劃區內我局管轄范圍的建筑施工現場揚塵整治工作,針對目前空氣質量逐漸惡化的情況,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大氣污染防治調度會的相關精神要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河北省建筑施工揚塵防治新15條標準》,對我市規劃區內我局管轄范圍的施工現場揚塵治理等各項文明施工管理工作進行了專項整治(監測點周邊半徑2公里范圍內為重點管控區)。
8月8日我局對不符合條件的施工現場一律責令停工整改,并采取“一對一,點對點”的方式進行嚴格監管,即施工現場內安排安監站人員駐場,負責監督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停止施工作業,并按照“新十五條”標準進行整改;施工現場外安排渉項科室人員駐場,負責監督進出施工現場的車輛進行車輛沖洗。
對停工的工程項目,我局各渉項科室(質監、安監、材料檢測、節能辦、監察辦等)將對施工現場進行定期監管,同時,建議商品砼公司停止對停工的工程項目進行砼供應。
滿足“新十五條標準” 的施工現場可申請復工,復工前邀請市大氣辦和PM2.5防治小組的專家成員一起聯合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施工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