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州市抗法“黑企”被徹底取締
5月7日,《廊坊日報》第4版以“無視藍天造霾 膽大包天抗法 霸州發生一起‘散亂污’企業阻撓環保和公安正常執法事件,3名涉嫌違法人員已被行政拘留”為題報道了在霸州市發生的一起環境污染企業阻撓相關人員正常執法的案件。5月10日,記者從市大氣辦獲悉,本案件涉及的“黑企”已被霸州市徹底取締。
據了解,4月26日上午,霸州市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工作人員在日常巡查中發現一處位于葉莊村南的廢舊塑料加工場所。經公安機關調查,該場所占地約10畝,場所內有活動板房3間(約30平米),其余均為空地,場所內有3家廢舊塑料加工作坊從事露天生產,負責人分別為肖某某、張某某、何某某。3家加工作坊生產工序均為:廢舊塑料建材破碎—清洗—甩干—成品,生產設備為塑料破碎機5套、傳送機3臺、發電機3臺,生產原料為廢舊塑料建材,主要污染物為粉塵。工作人員當場對3家作坊進行了斷電,并責令其將生產設備、原料和產品自行清理完畢。
4月28日下午2點左右,霸州市經濟開發區管委會的工作人員在對該場所復查時發現,本應依法取締的3家加工作坊,競偷偷使用3臺發電機進行發電,繼續違規生產。環保局開發區中隊接到情況后立即趕赴現場,對違法生產的加工場進行了取證,并準備對其生產設備、原料、產品進行強制清理。此時,葉莊村劉某叫來多人來到現場,和違法生產的加工作坊負責人一起,對執法行為進行阻撓,遭到圍堵的工作人員只得報警尋求幫助。
接到報警后,霸州市公安局開發區分局立即組織民警10人趕赴現場。到達現場后,霸州市公安局民警立即對違法生產的當事人進行了控制。當民警到來時,劉某看情況不妙,轉身向護欄外的小樹林跑去。劉某被指認后,民警當即口頭傳喚,但劉某拒不停步,繼續企圖離開。民警當即準備對劉某進行控制,遭到劉某親屬的阻攔,公然阻礙執法的劉某等被當場控制,并被帶離。
目前,3家廢舊塑料加工作坊均已于5月2日被強制取締完畢,實現了“兩斷三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六十三條第二項之規定,霸州市公安局對3家加工作坊的負責人肖某某、張某某、何某某作出了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措施。5月1日,霸州市環境監測站現場抽取了廢舊塑料加工作坊的水樣,經檢測,抽取的水樣中含有的重金屬物質均在正常范圍內,未達到刑事立案標準。對劉旺及其父母等3人因涉嫌妨害公務人員,霸州市公安局開發區分局已將其移交至公安局治安大隊進行進一步偵辦。霸州市大氣辦將督促公安部門加快偵辦,及時上報最新辦案進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