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州市城鄉客運班車2016年燃油補貼及時足額發放到位
截至9月18日,運管站按照上級《關于印發2016年度河北省農村客運、出租車行業油補政策調整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將2016年燃油補貼款及時足額發放到全市224輛城鄉客運班車經營者手中,共計413.38萬元。
燃油補貼發放工作關系客運經營者切身利益和市場穩定。為做好此項工作,運管站提前著手,周密安排,采取四項措施,確保發放工作及時無誤。一是精心部署,加強領導。運管站成立站長任組長,主管站長任副組長的專項領導小組,對發放工作及時進行調度,制定詳細可行的實施方案。二是認真摸底,嚴格把關。抽調業務骨干對轄區客運班車經營者的基礎資料進行摸底核查,建立車輛數據庫,確保申報數據真實、準確,避免多報錯報。三是廣泛宣傳,加強監督。充分利用經營者例會、客運微信群、電話通知等形式,及時將燃油補貼發放政策及相關要求標準告知每位經營者,確保人人知情,人人明白。同時,將補貼標準、補貼范圍和補貼金額通過對外宣傳欄進行公示,并向社會公開舉報電話,接受群眾監督,確保燃油補貼發放公開透明度。四是多種方式,方便群眾。對客運經營企業采取直接撥付的方式,由財務科直接將燃油補貼款轉入企業賬戶;對個體客運經營者采取發放銀行卡的方式,將存有相應燃油補貼款的銀行卡發放到經營者手中,由其自己持卡到銀行自行提取。五是加強審核,確保無誤。對領取燃油補貼的經營者身份與之前摸底調查情況逐一進行認真核實,并制作詳細發放臺賬,對發放程序做到嚴格監督檢查,杜絕截留、擠占、挪用補貼資金等問題的發生,保障了發放工作安全、及時、有序,發放率達到了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