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州市環境保護局多項措施劍指“小散亂污”
近日,霸州市人民政府制定《霸州市違法違規“小散亂污”企業整治實施方案》,將對不符合產業政策和當地產業布局規劃、污染物排放不達標,以及土地、環保、工商、質監等手續不全的“小散亂污”企業實施專項整治。霸州市環境保護局針對該方案涉及環保方面的工作制定多項措施:
一是規范整治“小”企業。對不符合產業政策的“小”(小非違)企業,進行重點規范整治。 其中,將對涉及到的有色熔煉加工、橡膠生產、制革、化工、陶瓷燒制、鑄造、絲網加工、軋鋼、耐火材料、碳素生產、石灰窯、磚瓦窯、水泥粉磨站、廢塑料加工,以及涉及涂料、油墨、膠粘劑、有機溶劑等使用的印刷、家具等小型制造加工企業,進行規范整治,凡涉及到“不符合產業政策的”企業,堅決按照“兩斷三清”(即斷水、斷電、清除原料、清除產品、清除設備)標準依法予以取締。
二是全面取締“散亂”企業。取締整治不符合當地產業布局規劃和不在工業聚集區的“散亂”企業。 嚴厲打擊無證無照、證照不全、違法建設、違規經營的“散亂”企業經營行為,市政府對涉及不符合當地產業布局規劃和不在工業聚集區排查出的“散亂”企業,要明確整治要求,限期搬遷、整合,逾期達不到整治要求的,報請市政府依法予以取締。
三是嚴厲打擊涉“污”企業。嚴厲查處涉氣超標排“污”企業環境違法行為。重點排污單位按要求安裝大氣污染源自動監控設施,并與環保部門聯網,實時監控污染物排放情況。
嚴厲查處涉水超標排“污”企業環境違法行為。對非法傾倒、違法私設入河流及坑塘溝渠排污口等行為實行監管和打擊,確保我市違法違規“小散亂污”企業整治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