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州市建設局開展建設工程項目復工驗收工作
按照河北省、廊坊市政府關于強化企業復產、工地復工安全監管和大氣污染治理的相關要求,為確保我市建設工程項目復工工作安全有序,施工現場揚塵得到有效控制,做好建筑施工揚塵治理管控工作,霸州市建設局安監站從4月1日開始,開展了建設工程項目復工驗收工作,同時加強了清明節期間安全生產工作。
按照市委、市政府相關指示精神,建設局安監站對轄區內工程項目嚴格落實復工復產要求并結合清明節期間安全生產工作,對施工現場進行復工驗收。驗收過程中,嚴格按照《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河北省建筑施工揚塵防治強化措施18條》及有關標準、規范和文件,檢查施工現場安全生產隱患自查自糾情況;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情況;員工安全教育培訓情況;起重機械設備情況;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情況;腳手架、模板支撐系統各連接部位及穩定性情況等,確保安全防護措施到位和施工現場揚塵得到控制。對施工現場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或對不具備復工開工條件的工程,一律不得允許復工開工,必須立即停工整改,逾期不整改的,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嚴肅查處、追究責任。
重污染天氣啟動預警響應期間,對施工工地重污染天氣預警措施落實情況進行巡查,并對對各停工期間施工現場的臨時用電等存在消防隱患的部位進行巡查,杜絕各種事故的發生。
今后,還將繼續加強建筑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揚塵治理工作的巡查力度,增加巡查頻次,做好建筑施工揚塵治理管控工作,防范和遏制重大事故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