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州市出租汽車管理站開展春運專項整治行動
霸州市出租汽車管理站自1月22日起至1月27日開展為期六天的春運專項整治行動,嚴查個別出租從業人員春節期間不正確使用計費器、漫天要價、拒載、無從業資格證等違章及非法營運行為,努力為廣大人民群眾營造良好的春節出行環境。
此次專項行動堅持“以客為主,安全第一,服務至上,保障有力”的原則,以維護經營者和乘客的合法權益為目標,以“最先和最后一公里”運輸為目的,重點整治943站牌、長途汽車站、火車站、高鐵站等處,出租汽車不使用計價器、拒載、節假日亂收費、無證經營、電動車非法運營等違法行為,以保障春節期間出租汽車市場安全穩定。
為保證此次行動取得實效,出租汽車管理站采取了多項措施。一是加強領導。成立由站長張亞明為組長的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對專項整治行動進行全面安排督導;二是加強排查。對所有運營車輛進行安全隱患大排查,確保每輛出租汽車技術性能過關;三是加強教育。通過召開例會、發送信息等方式對出租汽車經營者進行春運期間不哄抬車價,不違規運營,守法運輸,安全運營教育;四是加強宣傳。通過電視臺和《新霸州》報等新聞媒體,大力宣傳此次專項整治行動,力求家喻戶曉,人人皆知;五是加強監督。公開投訴舉報電話:0316—7289001,號召廣大市民群眾積極對出租汽車違法運營行為進行投訴舉報。出租汽車管理站保證該電話24小時有人接聽,并及時處理投訴舉報案件,給投訴人以滿意答復。
行動開展以來,出租汽車管理站每天出動稽查車輛2部,人員10人,通過市內源頭治理和夜間突擊檢查兩種方式展開行動。截至24日,共計檢查出租汽車40余部,查處違規車輛8部,不正確使用計程計價器3部,無從業資格證5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