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州法院開展 “12.4”法制宣傳日活動
2016年12月4日,是我國第16個“全國法制宣傳日”,也是第三個“憲法宣傳日”。
當日上午,霸州法院由黨組成員、政治處主任劉洪權帶領政治處、辦公室、研究室、刑庭、民庭、執行庭、立案庭等庭室負責人及業務骨干來到市區人員聚集的現代商廈前小廣場進行法制宣傳。活動中,干警們向過往群眾發放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訴訟指南》、《當事人權利義務告知書》、《起訴須知》等宣傳資料,共接待咨詢群眾100余人次,發放相關材料510余份,收到良好的法制宣傳效果。
霸州法院通過舉辦“12.4”法制宣傳日活動,加強了法院與群眾的溝通,使百姓切身感受到法院的為民舉措。該活動進一步增強了群眾的法治意識,讓群眾意識到要依法辦事,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達利益訴求,讓百姓形成自覺學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行為習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