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州市法院 用心用情解糾紛 止訴息爭促和諧
本報訊(記者 李新苓)霸州市法院堅持以當事人訴求為出發點,以矛盾焦點為突破口,堅持把調解工作貫穿于訴訟全過程,以止訴息爭為目標推進“三源共治”。近日,霸州市法院訴訟服務中心成功調解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件,雙方當事人握手言和并當場履行完畢。
霸州市某酒業有限公司以經營酒廠為由向陳某借款,后一直推脫不還。經多次催要未果后,陳某將霸州市某酒業有限公司訴至霸州市法院。
承辦法官任建勛積極聯系雙方當事人了解案情,經溝通得知被告目前沒有償還能力,遂向陳某說明情況,希望雙方通過調解解決糾紛。承辦法官向當事人釋法說理、耐心勸解,讓雙方換位思考,互相諒解。最終雙方達成一致調解意見,被告用產品來抵償原告借款,并在法官主持下,當場將500公斤原漿酒交付原告。
霸州市法院將繼續踐行能動司法理念,以“廊坊經驗”重塑為抓手,堅持“能調盡調、應調盡調”原則,用心用情審理好每一起“小糾紛”,辦理好每一件“小案件”,努力提高司法效率,減輕當事人訴累,將司法為民、利民、便民落到實處,增強群眾的幸福感、獲得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