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及家長的一封信
各位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及家長:
2023—2024學年秋季學期即將開始,為確保國家資助政策落實到位,讓每一名義務教育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都得到資助,現將我市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及要求告知如下:
一、資助名稱
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生活補助經費。
二、資助范圍
1、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中家庭經濟困難的寄宿學生。
2、四類家庭經濟困難非寄宿學生(義務教育階段原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以及非原建檔立卡的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農村低保家庭學生、農村特困救助供養學生)。
三、資助標準
1、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生活補助標準:小學1000元/生.年,初中1250元/生.年(特殊教育學校1500元/生.年)。
2、家庭經濟困難非寄宿生生活補助標準:小學500元/生.年,初中625元/生.年。
四、資助條件及證明材料
1、原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需提供原扶貧部門印發的證明材料復印件等。
2、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學生,需提供民政部門發放的“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或“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明”。
3、特困供養學生,需提供民政部門發放的“特困救助供養證明”。
4、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需提供殘聯發放的“殘疾人證”和家庭所在地村委會(街道辦)或民政部門開具的家庭經濟困難證明。
5、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家庭學生(寄宿生),需提供殘聯發放的監護人的“殘疾人證”和家庭所在地村委會(街道辦)或民政部門開具的家庭經濟困難證明。
6、其他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寄宿生),需提供家庭所在地村委會(街道辦)或民政部門開具的家庭經濟困難證明及特殊因素證明(如:孤兒、烈士子女、低收入困難家庭、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災害、家庭成員遭遇突發重大疾病或意外事件造成家庭經濟困難的證明材料)。
五、申請時間及辦理程序
我市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申請、認定工作原則上每學年(在秋季學期開學初)進行一次,按照學生家庭經濟困難及在校實際情況在春季學期開學初進行一次動態調整,資助資金按學期發放。
各位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及家長看到此信后請根據自己的家庭經濟狀況,符合申請條件的由學生本人或家長于9月20日前向所在學校提出書面申請,填寫《河北省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生活補助資助申請表》,并提交相關貧困證明材料;由學校對提交的申請及相關材料進行評審、認定,擬定受資助學生名單并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后,填報《河北省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生活補助資金領取表》并發放補助資金,由學校建檔備案逐級上報教育主管部門備查。學生或監護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如有不實,監護人要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咨詢監督電話:0316-7236787
霸州市教育和體育局
202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