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學前教育幼兒家長的一封信
各位學前教育幼兒家長:
2023—2024學年秋季學期即將開始,為確保國家資助政策落實到位,讓每一名學前教育家庭經濟困難兒童都得到資助,現將我市學前教育家庭經濟困難兒童資助政策及要求告知如下:
一、資助范圍
1、學前教育公辦幼兒園在園的家庭經濟困難兒童。
2、學前教育普惠性民辦幼兒園在園的家庭經濟困難兒童。
二、資助對象
具備以下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兒童優先納入資助范圍:
1、原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子女。
2、孤兒、烈士子女、經民政部門認定的城鄉低保家庭子女和農村特困救助供養的家庭子女。
3、符合入園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兒童。
4、父母一方死亡、離異的單親貧困家庭子女。
5、因受災、疾病等原因導致家庭經濟困難的兒童。
三、資助標準
我市在園家庭經濟困難兒童資助標準原則上為每生每年500-1000元,學前教育資助資金優先用于直接減免在園兒童保教費。
四、申請時間及辦理程序
我市學前教育家庭經濟困難兒童申請、認定工作原則上每學年(在秋季學期開學初)進行一次,按照兒童家庭經濟困難及在園實際情況在春季學期開學初進行一次動態調整,資助資金按學期減免,原則上不發放給兒童家長。
各位學前教育兒童家長(監護人)看到此信后請根據自己的家庭經濟狀況,符合申請條件的由兒童家長(監護人)于9月20日前向所在幼兒園提出書面申請,填寫《河北省學前教育家庭經濟困難兒童資助申請表》,并提交相關貧困證明材料;各幼兒園成立學前教育資助評審小組,對提交的申請及相關材料進行評審、認定,擬定受資助兒童名單和資助標準并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后,填寫《河北省學前教育資助資金減免表》并予以減免資助,由幼兒園建檔備案逐級上報教育主管部門備查。兒童家長(監護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如有不實,家長(監護人)要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咨詢監督電話:0316-7236787
霸州市教育和體育局
202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