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州市法院:樹立品牌意識 瞄準判后答疑
“明明我有理,法院為什么這樣判?”經過調研,霸州市法院發現大部分上訴、申訴甚至信訪案件當事人都有這樣的想法。近年來,霸州市法院堅持問題導向,創新舉措機制,以品牌意識、品牌思維,全力推進判后答疑,消除當事人疑慮。今年以來,該院累計開展判后答疑2208次。
據介紹,判后答疑能最大限度地解答當事人疑問,將晦澀難懂的法言法語變得淺顯易懂,讓當事人清楚勝負原因,減少當事人的訴累,避免當事人身心的困擾和經濟損失。判后答疑工作對于服判息訴、化解矛盾糾紛、源頭化解信訪案件具有重要意義。
判后答疑是一項基礎性、經常性工作,必須久久為功。霸州市法院夯實開展判后答疑工作的思想基礎,使全體干警充分認識到判后答疑工作的重要性。要求案件的主審法官作為答疑第一責任人,在案件作出裁判后,承辦法官及時解答當事人疑惑。若當事人對承辦法官答疑不滿意,啟動逐級答疑機制,由庭長或分管院領導參與答疑。當事人對承辦法官辦案公正性存有疑問有信訪隱患以及其他不宜由承辦法官判后答疑的,由庭長、分管院長直至院長進行答疑。
為推動答疑工作走深走實,霸州市法院政治部將判后答疑工作納入法官的績效考核,衡量法官判后答疑的實質成效。監察部門同步介入當事人對案件裁判過程和法官履職評價,使得法官既明晰當事人疑惑之處,也全面了解當事人不滿之因,倒逼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員轉變工作作風、嚴守審判紀律,確保實體正義、程序正義、結果正義。
霸州市法院積極探索吸收人民陪審員、人民調解員、人大代表、特邀監督員、律師、村街干部等第三方參與判后答疑工作,以社會人士對法院判決文書的理解,向當事人傳輸依法辦案的理念,營造公正司法的輿論環境,增強答疑效果,為當事人解開心中疑惑。
針對沒有要求答疑,但不滿意法院判決提出上訴、申訴的當事人,霸州市法院要求訴服接待干警、12368接線員主動問詢,通過安撫找準癥結、釋疑解惑,并將當事人訴求及時反饋給案件承辦法官,責令法官限期聯系,擴展答疑的覆蓋面,最大限度得到當事人的理解,進一步增強人民群眾在訴訟活動中的司法安全感、獲得感、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