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州市環境保護局加強污水處理廠污泥利用處置監管 作者: 來源: 發布時間:2014-04-17 08:42:16 瀏覽次數: 次 【字體:小 大】 根據環保部《加強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要求,霸州市環境保護局全面加強污水處理廠污泥利用處置監管工作。要求污水處理廠建立污泥管理臺賬,詳細記錄污泥產生量、轉移量、處理處置量及其去向等情況,并定期向廊坊市環境保護局上報。同時,建立污泥轉移聯單制度,污水處理廠轉出污泥時應如實填寫轉移聯單,禁止污泥運輸單位接收無轉移聯單的污泥,加強污泥處置全過程監管,確保污泥安全處置。 【打印正文】 【關閉正文】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