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州市環境保護局“三大專項行動”整治大氣污染
為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省、廊坊市《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方案》,不斷改善區域環境空氣質量,霸州市全力實施冬季污染整治“四大專項行動”。
一是實施垃圾秸稈禁燒專項行動。加大對焚燒垃圾秸稈的巡查力度,發布《關于秸稈及垃圾禁燒工作的通告》,在電視臺進行滾動播出,要求在全市域內嚴禁秸稈焚燒,城區、鎮區、村街等人口聚集區域嚴禁焚燒垃圾;各鄉鎮(區、辦)、各村街要充分發揮鄉鎮環保所、村街環保專干職能作用,切實做好宣傳發動和日常監管工作。對垃圾樹葉等采取集中收集、集中拉運、集中處置措施,堅決禁止焚燒樹葉、垃圾、路邊雜草等。
二是推進“三查回頭看”專項行動。按照 “三查”行動“回頭看”專項行動的統一部署,采取駐廠監管、定期巡查、突擊檢查、查交叉執法的方式,對全市涉酸、涉水、涉氣企業進行排查,嚴厲查處企業偷排偷放、擅自停運治污設施等違法行為,確保企業污染防治設施穩定運行,達標排放。對發現的違法企業,加大懲處力度,堅決做到處罰一批、關停一批、限期整改一批。
三是開展工業企業燃煤鍋爐整治專項行動。開展企業燃煤鍋爐整治專項行動,有效抑制工業企業燃煤鍋爐、爐窯、茶浴爐的廢氣排放,淘汰無脫硫除塵設施的立式鍋爐,規范燃煤鍋爐脫硫除塵設施,確保大氣污染防治設施正常運行,污染物達標排放,嚴懲違法排污行為。對全市所有工業企業使用的燃煤鍋爐、爐窯、茶浴爐進行檢查,對無脫硫除塵設施的、設施與鍋爐不匹配的、設施老化不能正常運行的,一律停產整改,并采取斷電措施。對關停的燃煤鍋爐使用企業鍋爐整改情況進行驗收,經驗收組驗收合格、能達標排放的企業,方可恢復供電、正常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