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于4月1日啟動第二批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和使用
今年1月中旬,國家醫療保障局開展了第二批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工作,共有32個品種中選。為讓我市患者盡早用上質優價宜的中選藥品,有效減輕群眾看病負擔,按照省、市局統一安排,我市從4月1日落實中選藥品集中采購和使用。
本次集中采購和使用的范圍為全市所有公立醫療機構、醫保定點社會辦醫療機構。
本次集中采購32種藥品,覆蓋多個治療領域,其中有阿卡波糖、格列美脲等口服降糖藥物;奧美沙坦酯、坎地沙坦酯、吲達帕胺等高血壓用藥;治療罕見病肺動脈高壓的藥物安立生坦片,還有抗癌藥紫杉醇、替吉奧、阿比特龍;以及阿奇霉素、甲硝唑、克林霉素、莫西沙星、頭孢拉定等多個抗生素品種。
據統計,我市落實第二批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年采購量約為182.6萬支/片,32個中選品種平均降價幅度72.81%,預計年可節約醫藥費用約600萬元。一些老百姓的常用藥降價明顯,如阿卡波糖、格列美脲片價格分別降低了81.26%和95.73%,患者藥費負擔明顯減輕。
為確保醫療機構優先使用中選藥品,我市醫療保障局會同有關部門建立了嚴格的監測和考核制度。一是利用河北藥品集中采購平臺的監測功能,對各公立醫療機構實際采購數據、完成情況進行監測。醫院進什么藥,開了多少,一目了然。二是暢通中選藥品進院渠道,中選藥品直接進醫院,不需要經過醫院藥事委員會評審,不得以費用總控、藥占比等為由限制進院。三是對于不按規定采購、使用中選藥品的公立醫療機構,采取約談、通報等形式加強管理,并在醫保基金撥付、醫保定點資格納入、醫療機構等級評審、醫療機構負責人目標責任考核等方面予以懲戒。四是加強醫療行為監管,對于不按規定合理使用中選藥品的醫保醫師,按照相關規定嚴肅處理。五是確保回款,自4月1日起全市將采取經辦機構直接與藥企結算國家組織第一、二批57個藥品采購款,確保按規定時限完成回款。
截至4月1日,我市醫療機構的藥品配送已經陸續到位,患者可到廊坊市第四人民醫院、霸州市第二醫院、霸州市第三醫院、霸州中醫醫院、霸州市婦幼保健院、各鎮衛生院等縣域內醫保定點醫療機構購買到質量有保障、價格低廉的藥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