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訪內容
來信情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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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標題 | 霸州第十九中學學生電動自行車亂停放 | ||
來信人 | 陳** | 來信日期 | 2024-10-22 |
信件索引號 | 202401106 | ||
信件內容 |
霸州第十九中學附近各空地、行車道、胡同,被學生的電動自行車亂停亂放,嚴重影響交通出行且存在一定的安全隱患。學校內建有停車區,卻不讓學生電動自行車進行停放。但學校應履行的責任,為何轉嫁到附近居民日常生活中。 如果允許學生騎電動自行車,請按規定在學校停車區停放;如果不允許騎電動自行車,請按實際需求解決學生出行問題。而不是在客觀存在的問題上“擺爛”,把此事當作房間里的大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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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狀態 | 已公開 | 辦理狀態 | 已辦結 |
辦理結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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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部門 | 市教育和體育局 | 回復日期 | 2024-11-01 |
辦理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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