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內容 |
我是隆泰D區南區的業主,本小區一開始是交警大隊的溫泉供暖,后在2021年由于交警大隊供暖部門不再給本小區供暖,轉由華旭熱力公司為本小區供暖,華旭熱力公司就向本小區業主收取接口費,不交接口費就不給供暖,由于接口費用在購房時繳納過,本小區業主集體向信訪局上訪,政府部門給予解決,此次問題就比別的熱力公司供暖的小區晚了很久,而取暖費并不比別人少繳納,且供暖溫度不達標,室內才能達到18度,臥室溫度才16度。自從沒有繳納接口費的那年后,華旭熱力公司就隔三差五的不給予供暖,而今年本月已經壞了三次,一周都沒供上暖。打電話咨詢就是說設備維修鍋爐倒爐等借口搪塞我們,每個月都壞,一壞就壞幾天,那為什么別的熱力公司供暖公司設備為何事故率沒這么高?就他們總壞讓我們總挨凍?那我們老百姓的權益誰給保障?我們是少繳費了還是怎樣?找物業物業說這是熱力公司的事,找熱力公司熱力公司說你給我們領導打電話,這問題我也解決不了,給廊坊供暖投訴科打電話,他們就說我們知道了,會向上級反映,那政府就沒有監督他們的部門?還是有監管的部門就不想管,還是其中難言之隱?我知道這封信寫了政府也是轉給他們回復,他們有一萬種理由回復我,但我也希望政府領導們有點擔當責任心該管理一下了吧?要是不想給這個小區供暖就別供了,我們好改成自己供暖,別占著集體供暖小區的名義了好嗎?要不占著集體供暖的小區的名義天然氣公司還不多賣給我們天然氣怕我們自己燒自己供暖,這不典型占著茅坑不拉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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