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內容 |
廊坊市的霸州通勤政策得不到落實,在北京我是低風險地區的工作人員,我住在霸州市,但是在回霸州的時候被勸返,不返回就拉走隔離7天自費,現在打12345一直都是各種問題得不到解決,而且在武漢疫情的時候,我單位就已經把通勤名單報備了,現在霸州說沒有通勤政策,就算沒有通勤政策,北京低風險地區的回霸州為什么要隔離,我對這一措施非常不滿意,我在北京沒有住的地方,霸州執意要求自己解決,國務院聯防機制的政策對這種一刀切,層層加碼就沒有任何反應嗎?沒有來調查嗎?還是因為霸州有疫情沒有上報?我們著急,我們現在想聯合上書簽字申請把霸州劃入通勤地點的名單,不然我們都不能回家?即使我沒有為霸州保障,我也是北京保障單位的員工啊,這一刀切的政策太不公平了,用這種方式反應問題真的是非常難過,挺好的政策為什么就不作為,形式主義呢?市長熱線給的的解釋就是沒有辦法,,可是事實就是我確實是通勤的工作人員,市長市委書記天天的轉,怎么一個通勤政策就裝看不見呢?我們該怎么辦啊?官方如果能給出紅頭文件或者蓋章的文件,我們就該遵守規定。希望有關部門給予合理解釋。。。。。
進(返)京人員及環京地區通勤人員 需提供哪些證明?環京地區通勤人員
身份如何認定?
為適應環京地區人員通勤需求,北京警方根據進(返)京人員在檢查站的查驗記錄,綜合進(返)京時間、頻次等信息,構建了通勤人員數據庫
不在數據庫、有通勤需求的群眾,可在進京時向檢查站工作人員,提供環京地區居住證明、在京工作證明、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居住證明:戶籍資料、房屋租賃合同或居
(村)委會證明其中之一
●工作證明:由在京工作單位出具
為什么霸州市的防疫組的什么都不懂,還高速我通勤政策是有公安排查組定的,牽頭單位不應該是霸州市防疫辦公室嗎?防疫政策是公安局指定的嗎?
希望霸州市按照我給的資料與北京市的防疫部門核實,并把民生保障的政策真正的落實一下,而不是推脫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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