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訪內容
來信情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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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標題 | 關于霸州鉑悅山退房后遲遲不予退還購房款的問題,請求領導解決 | ||
來信人 | 張** | 來信日期 | 2021-12-26 |
信件索引號 | 202101130 | ||
信件內容 |
尊敬的信訪部門領導,您好 我于2018年3月20日購買隆基泰和-鉑悅山商品房一套;2020年接開發商通知,由于疫情原因,大概率會延期交房,可與買受人協商退房;2020年11月3日,我接受退房并與開發商“霸州市天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簽署退房協議; 按照協議約定,開發商應于協議簽署后180個工作日將原購房款及儲藏室共計71.273萬元退還,現退款期限早已過去,但多方聯系對方工作人員均不予受理,百般推脫,至今未收到退房款; 我于上個月在該平臺寫過一次信訪信,寫信后一周確實收到過開發商工作人員電話,工作人員承諾將在12月中旬完成退款,但此后便杳無音訊,并沒有如約退款; 肯請霸州市相關部門領導介入,解決買房人退款問題; 感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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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狀態 | 已公開 | 辦理狀態 | 已辦結 |
辦理結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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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部門 | 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回復日期 | 2022-01-04 |
辦理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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