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內容 |
尊敬的霸州市領導,您好,我是韓斯達,我于2017年7月在農業銀行霸州勝芳支行做了一筆房貸,在去年查詢個人征信時先后出現10次逾期記錄,我本人毫不知情。隨后我經過很多通電話終于聯系到該支行的客戶經理,詢問征信報告事宜,結果對方態度極其惡劣,拒絕我的業務請求,并說讓我隨便去哪里投訴!這不應該是國有銀行的工作人員的服務態度。
除了以上工作人員態度之外,我個人認為該支行在本次事情上有多次違規操作:
1.我并未接到任何還款通知,年邁的老父親每月會往還款卡里面存錢,老人家年紀大了,難免出現遺忘的情況,銀行有義務每月還款日前幾天告知我還款期限和金額。
2.按照《征信業管理條例》第十五條,該支行在上傳我的征信逾期記錄之前應當告知我本人,但是我卻并未收到任何通知電話或短信。
3.我有三次逾期記錄是因為疫情期間無收入,國家都有政策說疫情期間可以修改,該機構竟然不管不問,致國家政策與不顧!
3.我在該支行辦理業務受了極大的侮辱與挑釁!
現在因為這些逾期記錄,我都幾乎要成為黑戶,什么事情都做不了,對我造成了極大的影響!
我要求該支行為我修改我的全部逾期記錄并且向我作出書面道歉!
我多次向中國銀保監會反應這件事情,但是都沒有人回復我!希望政府還我們老百姓一個公道,不能讓這些國家的蛀蟲殘害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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