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內容 |
尊敬的霸州市長:
您好,
不好意思耽誤您的時間,希望您能看到這封信,我是外地的,我叫趙佳,電話:18501383469。
在北京工作了幾年,正想買房,碰巧在網上看到后營村處的樓盤信息,于2016.4.3號在溫泉小鎮的售樓處購買了期房8號樓,當時銷售很明確的說售樓處墻上貼著是五證的文件,我們都以為是合法的樓房,而且還說是70年大產權,一定能貸款,銷售說這個樓盤是七棟洋房,115棟高層,總面積是960多畝,而且還說周邊有個華夏已經拿了地了都立牌子了,于是就問家人親戚借錢去交了首付款。然而五個月過去了發現房子不對勁,說能貸款,一直都沒接到開發商的電話,最后到國土資源局查,人家說這樓房沒有備案,當時的文件只是給村委會的規劃。我們現在才知道這樓盤是不合法的,而且還說是新民居,一個星期前我們能組織的業主去了售樓處,當時他們直接說是正規的新民居,還說我們隨便可以到法院告他們。把我們都嚇著了,我們都知道國家法律規定,新民居不能對外地人銷售,而且我們外地人都沒有保障,而且當時我們問了他們說證件也不齊全,真搞不明白這個樓房是新民居還是小產權房,還是商品房?現在到底合不合法? 當時我們要求退房,他們直接說電商錢不退,而且還要扣交總房款的百分之二十,這并不是合同規定的內容,純屬霸王條款,而且我找了律師,說我的合同根本沒有法律效力。市長領導,我們都去了好多的部門都說這樓盤沒有備案,所有的部門都說不管這事,我們都不知道該怎么辦了,希望市長大人能幫我們老百姓解決一下這樣的問題,不是我一個人,還有好多這樣的業主,請求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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