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軍人事務局
- 機構職責
- 部門領導
(一) 貫徹執行國家、省、廊坊市、霸州市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優撫等工作政策法規。擬訂全市退役軍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優撫等地方性政策并組織實施,褒揚彰顯退役軍人為黨、國家和人民犧牲奉獻精神風范和價值導向。
(二) 負責全市軍隊轉業干部、復員干部、離退休干部、退役士兵、符合條件消防員和無軍籍退休職工的移交安置工作以及自主擇業、就業退役軍人的服務管理工作。
(三) 組織指導退役軍人教育培訓工作,協調扶持退役軍人和隨軍家屬就業創業
(四) 會同有關部門按照全省退役軍人特殊保障政策、企業中軍隊轉業干部的解困政策,抓好貫徹落實并組織實施。
(五) 組織協調落實移交地方的離退休軍人、符合條件的其他退役軍人和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軍人醫療保障、社會保險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 組織指導傷病殘退役軍人服務管理和撫恤工作。按照上級有關退役軍人醫療、療養、養老等機構的規劃政策,做好組織實施;承擔不適宜繼續服役的傷病殘軍人相關工作;組織指導軍供服務保障工作。
(七) 組織指導全市擁軍優屬工作,負責現役軍人、退役軍人軍隊文職人員、軍屬和符合條件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人民警察、參戰民兵、消防員等全市優撫對象的優待、撫恤等工作,組織落實國民黨抗戰老兵等有關人員優待政策。
(八) 負責烈士及退役軍人榮譽獎勵、軍人公墓管理維護、紀念活動等工作。依法承擔英雄烈士保護相關工作,申報擬列入全國、省級、廊坊市級重點保護單位的烈士紀念建筑物名錄,審核擬列入霸州市級重點保護單位的烈士紀念建筑物名錄,總結表彰和宣揚退役軍人、退役軍人工作單位和個人先進典型事跡。
(九) 指導并監督檢查退役軍人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的落實,組織開展退役軍人權益維護和有關人員的幫扶援助工作。
(十) 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黨組書記 趙黎明:主持局全面工作。側重黨建、人事方面工作。
局長 牟振華:主持局行政業務全面工作,配合趙黎明同志抓好黨建和人事工作,側重業務、信訪和財務等方面工作。
副局長 楊保東:負責財務、優撫、雙擁、烈士褒揚工作,分管擁軍優撫股、雙擁辦、辦公室(財務)。
副局長 陳志河:負責退役軍人服務、思想政治和權益維護工作,負責退役軍人黨支部工作。分管退役軍人服務中心、思想政治和權益維護股,兼任市退役軍人服務中心主任。
二級主任科員 曹振譽:負責機關運行和紀檢、監察工作,負責局機關黨支部工作,分管辦公室。
二級主任科員 郭文生:負責駐京值班工作,并帶隊駐京值班,做好進京上訪人員接勸返工作,督導進京上訪人員信訪案件落實工作。
二級主任科員 張文韜:負責移交安置和就業創業工作、軍休工作、烈士陵園工作、光榮院工作,分管軍隊離退休干部休養所、烈士陵園管理中心、光榮院、移交安置與軍休服務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