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局
- 機構職責
- 部門領導
(一) 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有關內外貿易、國際經濟合作的發展戰略、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市商務發展規劃、政策措施和年度安排并組織實施;研究經濟全球化、區域經濟合作、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趨勢并提出建議。
(二) 擬訂全市國內貿易發展規劃。促進城鄉市場發展,提出引導國內外資金投向市場體系建設的政策;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建設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工作;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絡工程。
(三) 提出流通體制改革建議。負責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流通企業改革、商貿服務業和社區商業發展;提出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指導全市流通領域信息網絡和電子商務建設。
(四) 牽頭推進商務領域信用體系建設,建立商務誠信公共服務平臺。規范商貿企業交易行為,牽頭推動全市重要產品追溯體系建設;按有關規定對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
(五) 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負責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按分工負責重要消費品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工作;按有關規定對成品油市場進行監督管理;對酒類流通發展進行指導。
(六) 執行國家制定的進出口商品、加工貿易管理辦法和進出口商品、技術目錄。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促進外貿增長方式轉變的政策措施;組織實施國家制定的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總量計劃;會同有關部門協調大宗進出口商品;指導貿易促進活動和外貿促進體系建設。
(七) 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對外技術貿易、進出口管制以及鼓勵技術和成套設備進出口的貿易政策。擬訂和推進全市科技興貿戰略;依法監督技術引進、設備進口、國家限制出口技術的工作。
(八) 會同有關部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促進服務出口和服務外包發展的規劃、政策,牽頭擬訂我市服務貿易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
(九) 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利用外資法律法規規章和外商投資產業政策。擬訂全市外商投資政策并組織實施;依法對全市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及變更事項、外商投資項目合同章程及法律規定的變更事項進行備案;依法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合同章程的情況并協調解決有關問題;負責全市吸引外資及外商投資企業備案工作,規范對外招商引資活動;綜合協調、省級經濟開發區有關工作;指導和管理全市外商投資企業進出口工作。
(十) 負責全市對外經濟合作工作。擬訂并執行對外經濟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監督對外投資、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等;負責境外就業職業介紹機構資格審核和監督檢查工作;執行中國公民出境就業管理政策,指導外派勞務和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工作;擬訂全市對外投資管理辦法和具體政策;負責境外經貿園區有關涉項工作;負責對外援助有關工作;指導全市對外投資和經濟合作促進工作。
(十一) 配合上級商務部門調查國(境)外對我國出口商品實施的歧視性貿易政策、法律法規及做法。組織協調反傾銷、反補貼和保障措施等貿易救濟調查以及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工作;指導、協調出口產品貿易摩擦應對和進口產品貿易救濟申訴工作;跟蹤調查反傾銷、反補貼和保障措施等貿易救濟措施對全市相關產業的影響;建立產業安全預警機制。
(十二) 負責全市商務系統涉及世貿組織相關事務的研究、指導和服務工作,配合上級商務部門解決世貿組織框架下涉及我市的貿易爭端,負責推進我市進出口貿易的標準化建設。
(十三) 貫徹執行國家制定的對自由貿易區國家和地區的經貿規劃、政策,并組織實施,管理聯合國及其他國際組織或外國政府對我市經濟技術合作方面的無償援助及贈款等發展合作業務。
(十四) 負責全市會展業促進與管理工作,指導、管理境內外對外經濟技術展覽會和赴境外非商業性辦展活動。
(十五) 監測分析全市商務運行情況,承擔全市商務系統對外宣傳和信息發布工作。
(十六) 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王文剛 黨組書記、局長:主持商務局全面工作。
王 磊 黨組副書記、副局長:負責商務領域安全生產、大氣污染防治、商務領域執法、成品油市場整治、雙隨機一公開、法治建設等工作,分管商務調查隊、流通業發展和市場秩序股。
張曉清 黨組成員、副局長:負責機關管理、機關黨建、電子商務、政務公開等工作,分管辦公室、電子商務和信息化股。
甄志強 二級主任科員:負責國際貿易、外資、外經、會展、園區管理等工作,分管國際貿易管理股、招商科。
李瑞國 四級主任科員:負責商貿流通、市場體系建設、市場保供、促進消費、商貿領域疫情防控等工作,分管國內貿易管理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