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局
- 機構職責
- 部門領導
(一)承擔全市綜合運輸體系的規劃協調,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全市綜合運輸體系規劃,負責交通運輸樞紐規劃和管理。
(二)遵照省交通運輸廳、廊坊市交通運輸局指定的行業規劃、政策和標準,組織擬定并監督實施全市公路、軌道交通、地方鐵路等行業規劃。組織起草地方性交通管理辦法。參與擬定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監督實施國家、省有關政策和標準。指導相關行業體制改革工作。
(三)承擔全市公路、水上交通、軌道交通、地方鐵路運輸市場監管責任。組織擬定公路、水上交通、軌道交通、地方鐵路運輸有關制度、準入退出制度、技術標準和運營規范并監督實施。負責運輸市場、運輸服務、車輛維修、停車場、搬運裝卸、機動車性能檢測、機動車駕駛學校和駕駛員培訓的行業管理。負責城、鄉客貨運輸及有關設施規劃和管理工作。負責出租汽車行業管理工作。
(四)負責提出交通運輸行業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市財政性資金安排建議,按市政府規定權限審批、核準市規劃內和年度計劃規模內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負責交通運輸國有資產管理和交通運輸專項資金的管理、使用。負責行業內部審計。
(五)承擔全市交通運輸基礎設施建設市場監管責任。擬定全市交通運輸基礎設施建設相關政策、制度和技術標準并監督實施。組織公路及其設施的建設、養護和管理。負責全市公路、水上交通、地方鐵路、軌道交通、空港、物流等有關重點工程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的監管。負責全市交通運輸基本建設項目招投標活動的監督管理。負責全市收費公路管理。
(六)負責全市軌道交通、地方鐵路行業管理工作,協調國家、省鐵路項目前期、建設和運輸等相關工作。
(七)擬定全市水上交通、民航行業有關規劃,負責全市水上交通、民航行業發展建設和管理的組織協調。
(八)指導全市公路、水上交通、軌道交通、地方鐵路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按規定組織協調國家、省、市重點物資和緊急客貨運輸。負責全市業主高速公路及重點干線路網運行監測和協調。承擔國防交通戰備工作。
(九)指導全市交通運輸信息化建設,監測分析運行情況,開展相關統計工作,發布有關信息。指導行業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
(十)制定全市交通運輸行業科技政策、技術標準和規范;組織科技開發,推動行業技術進步;指導交通運輸行業繼續教育和中等專業技術教育。指導交通運輸行業精神文明建設。
(十一)負責局機關并指導局屬單位人事、勞動、機構編制、人才隊伍建設工作。
(十二)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王建新 黨組書記、局長:主持全面工作
許長豹 副書記、副局長:負責紀檢監察、黨風廉政、信訪穩定和機關管理工作,分管辦公室、行政科,代管出租汽車管理站
邱國紅 主任科員:負責安全生產工作、大氣環保工作、掃黑除惡工作、科技工作,分管安全辦
馬國棟 副局長:負責公路建設與養護、財務、綜合規劃工作,分管財務科、綜規科、拆遷辦、總工室、公路管理站、地方道路管理站
王 彬 副局長:負責道路運輸、法規、高速公路協調工作,分管法規科、高指辦、運輸管理站、通達公司,協調高速公路管理部門、霸州駕校
高振海 副局長:負責路政管理、人事管理、保障住房、交通戰備、預備役工作,分管人事科、路政大隊
趙一霖 副主任科員:負責扶貧工作、工會工作、審計工作,協助馬國棟做好地道站工作
梁國恩 副主任科員:協助許長豹做好后勤管理工作
邢 賓 副主任科員:負責黨建工作、宣傳教育、愛國衛生、精神文明、婦聯、團委、計生、漁船檢驗監督工作,協助高速公路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