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 機構職責
- 部門領導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礦產、森林、草原、濕地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和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職責。擬訂自然資源和國土空間規劃及測繪等地方政策、政府規章草案,監督檢查自然資源和國土空間規劃及測繪等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
(二)負責全市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貫徹執行國家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的指標體系、統計標準和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制度。實施自然資源基礎調查、專項調查和監測。負責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成果的監督管理和信息發布。負責鄉(鎮)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工作。
(三)負責全市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各類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統一確權登記、權籍調查、不動產測繪、爭議調處、成果應用的制度、標準、規范。建立健全全市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臺。負責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資料收集、整理、共享、匯交管理等。負責全市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確權登記工作。
(四)負責全市自然資源資產有償使用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統計制度,負責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核算。負責編制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擬訂考核標準。貫徹執行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劃撥、出讓、租賃、作價出資和土地儲備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責自然資源資產價值評估管理,依法收繳相關資產收益。
(五)負責全市自然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組織擬訂自然資源發展規劃,貫徹國家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標準并組織實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資源價格體系,組織開展自然資源分等定級價格評估,開展自然資源利用評價考核,指導節約集約利用。負責自然資源市場監管。組織落實自然資源管理涉及宏觀調控、區域協調和城鄉統籌的政策措施。
(六)負責建立全市空間規劃體系并監督實施。推進主體功能區戰略和制度,組織編制并監督實施全市國土空間規劃和相關專項規劃。負責編制城鄉控制性詳細規劃和城鄉設計。開展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建立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測、評估和預警體系。負責指導鄉(鎮)國土空間規劃和相關專項規劃的編制工作并監督管理。組織劃定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等控制線,構建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生產、生活、生態空間布局。負責市城鄉規劃委員會日常工作。
(七)負責建立健全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擬訂城鄉規劃政策并監督實施。參與城鄉重大建設項目前期論證,承擔建設項目用地選址、建設用地、建設工程及臨時建設的規劃管理工作。負責土地等自然資源年度利用計劃管理工作。負責土地等國土空間用途轉用工作。負責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八)負責統籌全市國土空間生態修復。牽頭組織編制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并實施有關生態修復重大工程。負責國土空間綜合整治、土地整理復墾、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和濕地、自然保護地、草原等生態保護修復工作。牽頭建立和實施生態保護補償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會資金進行生態修復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備選項目。
(九)負責組織實施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貫徹落實耕地保護政策,負責耕地數量、質量、生態保護。組織實施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和永久基本農田特殊保護。負責落實耕地占補平衡制度,監督占用耕地補償制度執行情況。
(十)負責管理全市地質勘查行業和地質工作。編制地質勘查規劃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管理全市地質勘查項目。組織實施重大地質礦產勘查專項。負責古生物化石的監督管理。
(十一)負責地質災害預防和治理。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并指導實施。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及隱患的普查、詳查、排查。指導開展群測群防、專業監測和預報預警等工作,指導開展地質災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擔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撐工作。監督管理地下水過量開采及引發的地面沉降等地質問題。
(十二)負責全市礦產資源管理工作。負責礦產資源儲量管理及壓覆礦產資源管理。負責礦業權管理。會同有關部門負責落實保護性開采的特定礦種、優勢礦產的調控及相關管理工作。監督指導礦產資源合理利用和保護。
(十三)負責全市測繪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負責基礎測繪和測繪行業管理。負責測繪資質資格與信用管理,監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場秩序。負責地理信息公共服務管理。負責測量標志保護。
(十四)負責組織全市造林綠化工作。指導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導、監督全民義務植樹、城鄉綠化工作。指導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工作。承擔林業應對氣候變化的相關工作。
(十五)負責全市森林、草原、濕地資源的監督管理。組織編制并監督執行全市森林采伐限額。負責林地管理,擬訂全市林地保護利用規劃并組織實施,指導全市公益林劃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市屬國有林場的森林資源。監督管理草原的開發利用。擬訂全市濕地保護規劃和相關地方標準并組織實施,監督管理濕地的開發利用。
(十六)負責監督管理全市荒漠化防治工作。組織開展荒漠調查,組織擬訂全市防沙治沙及沙化土地封禁保護區建設規劃,擬訂相關地方標準和規定并監督實施,監督管理沙化土地的開發利用,組織沙塵暴災害預測預報和應急處置。
(十七)負責全市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監督管理。組織開展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調查。指導全市陸生野生動植物的救護繁育、棲息地恢復發展、疫源疫病監測,監督管理全市陸生野生動植物獵捕或采集、馴養繁殖或培植、經營利用,按分工監督管理野生動植物進出口。
(十八)負責監督管理全市各類自然保護地。擬訂全市各類自然保護地規劃和相關地方標準。提出新建、調整各類縣(市)級以上自然保護地的審核建議并按程序報批。組織申報世界自然遺產,會同有關部門申報世界自然與文化雙重遺產。負責全市生物多樣性保護相關工作。
(十九)負責推進全市林業和草原改革相關工作。擬訂集體林權制度、國有林場、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見并監督實施。擬訂農村林業發展、維護林業經營者合法權益的政策措施,指導監督農村林地承包經營工作。開展退耕(牧)還林還草,負責天然林保護工作。
(二十)擬訂全市林業和草原資源優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擬訂相關林業產業地方標準并監督實施,組織、指導林產品質量監督,指導生態扶貧相關工作。
(二十一)指導全市國有林場基本建設和發展,組織開展林木種子、草種種質資源普查,組織建立種質資源庫,負責良種選育推廣,管理林木種苗、草種生產經營行為,監管林木種苗、草種質量。監督管理林業和草原生物種質資源、轉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種保護。
(二十二)負責落實全市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全市森林和草原火災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并監督實施,指導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組織指導開展全市森林和草原防火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時,可以提請市應急管理局,以市應急指揮機構名義,部署相關防治工作。
(二十三)推動全市自然資源領域科技發展。制定并實施自然資源領域科技創新發展和人才培養規劃和計劃。貫徹執行技術標準、規程規范。組織實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創新能力建設,推進自然資源信息化和信息資料的公共服務。
(二十四)查處全市自然資源開發利用和國土空間規劃及測繪重大違法案件。
(二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辦公地址:霸州市益津中路122號
郵政編碼:065700
辦公時間: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夏季時間)
聯系電話:0316-7212217;傳真號碼:0316-7212217
許朝輝 黨組書記、局長、一級主任科員:主持全面工作;履行“第一責任人”主體責任;負責系統黨組織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負責系統行政業務管理工作。
王 永 黨組成員、三級主任科員:負責組織編制全市國土空間規劃和相關專項規劃并監督實施工作;負責城鄉建設項目修建性詳細規劃方案的審查工作;負責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規劃的具體事務工作;分管國土空間規劃股、城鄉建設項目規劃審查股、規劃編制中心工作。
楊文君 黨組成員、三級主任科員:負責各類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統一確權登記,登記資料管理工作;負責全市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臺建設與應工作;負責不動產登記信息公開查詢,不動產權利證書發放工作;分管自然資源確權登記股、不動產登記中心工作。
郭 亮 黨組成員、開發區分局局長:負責濕地、自然保護地、草原等生態修復工作;監督管理陸生野生動植物保護工作;負責組織編制全市森林采伐限額,承擔林地相關管理工作;指導農村林地林木承包經營、流轉管理工作;指導開展防火巡護等工作;分管生態保護修復股、林政股工作。
鄭姍姍 黨組成員、副局長:負責市政工程各類規劃的編制和修改工作;為市政工程的選址、測繪、方案設計、工程建設、竣工驗收等階段提供全方位的技術支持和咨詢服務;負責婦委會、計劃生育工作;分管市政工程技術中心工作。
王秋軍 黨組成員、三級主任科員:負責定期組織實施全市自然資源基礎調查、變更調查、動態監測和分析評價工作;負責配合國家自然資源督察機構開展督察督辦工作;協助許朝輝同志管理自然資源執法工作;負責國有自然資源資產劃撥、出讓,承擔集體建設用地入市相關工作;負責自然資源市場監督管理和動態監測工作;分管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股、執法局、自然資源所有者權益和開發利用股工作。
于 鵬 一級主任科員:負責負責人事教育工作;負責國土空間綜合整治、土地整理復墾工作;負責系統網絡建設、安全維護與更新工作;分管人事教育股、土地開發整理服務中心、信息管理中心工作。
馬朝明 一級主任科員: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政務信息、安全保密、政務公開工作;負責上級交辦事項和重點工作的督辦落實工作;負責國有土地使用權、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交易工作;分管辦公室(含機關事務管理中心)、土地交易服務中心工作。
王建威 勝芳分局局長:負責協助局黨組,配合市紀委派駐組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負責自然資源信訪和維穩工作;分管監察室、執法局(信訪辦公室)工作。
褚永生 工會主席:負責全市土地年度利用計劃管理工作;負責國土空間用途轉用報批工作;負責建設項目用地預審相關管理工作;負責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和永久基本農田保護工作;負責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負責工會工作;分管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股、耕地保護監督股、設施農業服務中心工作。
趙宏偉 二級主任科員:負責編制城鄉控制性詳細規劃和城鄉設計工作;負責出具建設用地規劃條件,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工作;負責指導建設項目進行現場踏勘、定線、驗線和復驗工作;負責機關財務、資產管理等工作;分管城鄉規劃設計股、工程規劃技術中心、財務與資金運用股工作。
王雙利 二級主任科員:負責系統黨組織建設工作;負責系統對外宣傳工作(不含林業方面);負責政策法規宣傳教育工作;負責行政執法監督,承擔行政復議、行政應訴有關工作;協助局黨組書記落實主體責任工作;分管人事股(主體辦)、政策法規股工作。
高 偉 二級主任科員:負責城鄉建設工程規劃管理,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負責組織建設工程的驗線;負責臨時建設的規劃管理;分管城鄉建設工程規劃股工作。
王艷俠 四級主任科員:負責林木新品種的引進和繁殖、技術人員培訓工作;負責種苗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發放,培育產業化龍頭企業工作;負責林業對外宣傳工作;分管林業技術推廣服務中心、種苗花卉管理中心工作。
劉洪濤 霸州分局局長:負責制定年度土地收購、儲備計劃,建立建設用地儲備庫;分管土地儲備供應中心工作。
張金強 金屬玻璃家具產業園區分局局長:負責土地、規劃、礦產、林業執法工作;分管土地執法中隊、規劃測繪中隊、礦產執法中隊和林業執法中隊。
吳向兵 煎茶鋪分局局長:負責編制全市造林綠化發展規劃、年度計劃工作;負責植樹造林及林業重點工程項目實施工作;開展森林城市創建工作;指導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和預測預報工作;分管造林綠化股(霸州市綠化委員會辦公室)、林業檢疫監測站工作。
何江峰 勝芳分局副局長:負責管理地勘行業和地質工作,承擔地質災害的預防和治理工作;按管理權限組織礦產資源礦業權出讓相關工作;負責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日常工作;分管地質礦產管理股(安全生產管理股)工作。
周國棟 副局長:負責管理局政務大廳工作;負責基礎測繪和地理信息資源建設工作;分管行政審批股、測繪和地理信息管理股。
丁會超 開發區分局副局長:兼任分局長,主持開發區分局工作;履行主體責任;負責分局黨組織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及行政管理工作。
萬鵬飛 四級主任科員:兼任分局長,主持勝芳分局工作;履行主體責任;負責分局黨組織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及行政管理工作。
任洪春 一級主任科員:不參與系統業務分管工作;負責系統駐村幫扶工作。
任海濤 三級主任科員:分包信安分局、楊芬港分局。督促落實黨組織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及行政管理工作。
李先農 三級主任科員:分包霸州分局、煎茶鋪分局。督促落實黨組織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及行政管理工作。
賀忠勇 三級主任科員:不參與系統業務分管工作;負責系統應急重點工作。
范 偉 一級主任科員:協助丁會超分局長工作;負責系統駐村幫扶工作。
各分管領導負責所分管股室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