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局
- 機構職責
- 部門領導
霸州市財政局是市政府管理全市財政工作的職能部門。主要職責是:
(一)擬訂財稅發展戰略、規劃、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組織實施。分析預測宏觀經濟形勢,參與制定宏觀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宏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擬訂縣與鄉、政府與企業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勵公益事業發展的財稅政策。
(二)貫徹執行財政、財務、會計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
(三)負責管理縣級各項財政收支。編制年度縣級預決算草案并組織執行,匯編全市預決算草案。組織制定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審核批復部門(單位)年度預決算。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報告財政預算、執行和決算等情況。負責政府投資基金縣級財政出資的資產管理。負責縣級財政預決算公開。負責實施預算績效管理考核。
(四)負責組織貫徹執行稅收政策、稅收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及實施細則。提出中央、省、市授權的稅目稅率調整、減免和地方稅收政策等重大事項的建議。組織推進落實稅收制度改革。
(五)按分工負責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負責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財政票據。貫徹落實彩票管理政策和有關辦法,監管彩票市場,按規定管理彩票公益金。
(六)研究制定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指導和監督縣級國庫業務,開展國庫現金管理工作。制定政府財務報告編制辦法并組織實施。制定政府采購制度并監督管理。
(七)執行政府債務管理制度和政策,擬訂具體辦法。負責政府債務限額管理、債券申請發行和還本付息等工作。執行國家外債管理政策,擬訂具體辦法,管理市政府國外債權、債務。
(八)牽頭編制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報告。根據市政府授權,集中統一履行縣級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職責。執行國有金融資本管理規章制度,制定具體辦法。擬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制度并組織實施,制定需要全市統一規定的開支標準和支出政策。
(九)負責審核并匯總編制全市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組織實施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制定具體辦法,收取市屬企業國有資本收益。組織實施企業財務制度。負責財政預算內行政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管理。
(十)負責審核并匯總編制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有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并組織實施。承擔社會保險基金財政監管工作。
(十一)負責辦理和監督縣級財政的經濟發展支出、縣級政府性投資項目的財政撥款,參與擬訂縣級建設投資的有關政策,制定基建財務管理制度。負責財政評審管理。
(十二)負責管理全市會計工作,監督和規范會計行為,組織實施會計制度。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劉 淼 黨組書記、局長:主持財政局全面工作。
李衛東 黨組副書記、副局長:負責預算收入與支出、鄉鎮財政、財政供養人員工資、預算績效、行政政法機關等方面財政事務管理工作。
張新穎 黨組成員、副局長:負責機關日常管理;負責城鄉建設、自然資源與規劃、環境保護、交通、發改、綜合執法、應急、商務、供銷、涉外、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金融等方面財政事務管理工作。
張 輝 農村財務管理局局長: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民政、衛計、教育和體育、科工、文化廣電旅游等方面財政事務管理工作。
胡樹航 四級主任科員:負責會計、財政投資評審等方面財政事務管理工作。
杜金倉 副主任科員:負責國庫管理、機關網絡信息化建設、稅政、財政監督評價等方面財政事務管理工作。
李 勇 收費管理局局長:負責保障性安居工程、政府購買服務、非稅收入等方面財政事務管理工作。
趙 亮 副主任科員:負責政府采購、農業農村、水務等方面財政事務管理工作、臨時負責農村綜合改革、政府債務、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監管及國有資產運營、市屬國有企業國有資產監管、行政事業單位辦公用房修繕、全市公務用車等方面財政事務管理工作、局機關檔案及文印管理等方面財政事務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