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
- 機構職責
- 部門領導
霸州市民政局(以下簡稱市民政局)是市政府主管全市有關社會行政事務工作的職能部門,掛霸州市扶貧辦公室牌子,機構規格為正科級。貫徹落實黨中央和省委、廊坊市委、霸州市委關于民政和扶貧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堅持和加強黨對民政和扶貧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規及方針政策;擬訂全市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負責全市民政行政執法監督檢查、行政復議工作。
(二)負責依法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非公募基金會進行管理和執法監察;依法對全市社會組織進行管理和監督檢查;承擔市社會組織黨委日常工作。
(三)擬訂全市社會救助政策和標準,統籌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建設;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和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
(四)擬訂全市基層群眾自治和城鄉社區治理政策,指導城鄉社區治理體系和能力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進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五)擬訂全市行政區劃總體規劃和相關政策;負責鄉鎮、街道辦事處的設立、命名、更名、變更及政府駐地遷移的調查、論證和申報工作;負責市轄區內街道辦事處的設立、撤銷、調整、命名、更名、界線變更及駐地遷移的審批工作;負責重要自然、人文地理實體命名、更名的申報、審批工作;負責全市地名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地名公共服務工程;負責編輯和審定全市行政區劃和標準地名書圖資料;負責全市行政區域界線的日常管理工作;承辦有關仲裁工作。
(六)擬訂全市婚姻、殯葬管理政策并組織實施;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指導婚姻、殯葬服務機構管理工作。
(七)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全市養老服務工作;擬訂全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并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八)擬訂全市殘疾人權益保護政策并組織實施;統籌推進殘疾人福利制度建設和康復輔助器具產業發展。
(九)擬訂全市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兒童救助保護政策、標準;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保障制度。
(十)擬訂促進全市慈善事業發展政策;組織指導社會捐助工作;負責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一)擬訂全市社會工作、志愿者服務政策和標準;會同有關部門推進全市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志愿者隊伍建設。
(十二)貫徹落實黨和國家各項扶貧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落實國家、省、廊坊市扶貧規劃,擬訂全市扶貧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黨組書記、局長高峰:主持民政局全面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正科級)高會廣:分管婚姻登記、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集中供養、社會組織管理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正科級)肖良博:分管福利彩票發行管理、流浪乞討救助工作。
主任科員曹福軍:分管養老服務、特困人員集中供養、殯葬管理、殯儀館建設、安全生產工作。
主任科員龔黎明:分管財務、機關事務、組織人事、黨建、意識形態、信訪、城鄉低保、臨時救助、特困供養、慈善事業促進、收養登記、兒童福利保障、殘疾人“兩項補貼”工作。
副主任科員馬俊江:分管基層政權建設和社區治理、區劃地名工作,協助曹福軍同志做好養老服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