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和改革局
- 機構職責
- 部門領導
(一)擬訂并組織實施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牽頭組織統一規劃體系建設。負責市級專項規劃、區域規劃、空間規劃與我市發展規劃的統籌銜接。起草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有關法規草案,制定規范性文件。
(二)提出加快建設全市現代化經濟體系、推動高質量發展的總體目標、重大任務及相關政策。組織開展重大戰略規劃、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的評估督導,提出相關調整建議。
(三)貫徹落實國家宏觀調控政策,統籌提出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主要目標,監測預測預警宏觀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趨勢,提出經濟調節政策建議。綜合協調經濟調節政策,牽頭研究應對措施。調節經濟運行,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擬訂并組織實施有關價格政策,組織制定由縣級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務價格和重要收費標準。參與貫徹落實省、廊坊及霸州市財政政策、貨幣政策和土地政策。
(四)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有關工作,提出相關改革建議。牽頭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協調推進產權制度和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落實完善基本經濟制度政策,推動現代化市場體系建設,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牽頭推進優化營商環境工作。
(五)提出全市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戰略、規劃、總量平衡和結構優化政策。會同有關部門貫徹落實省、廊坊及霸州市外商投資準入負面清單。負責全市全口徑外債的總量控制、結構優化和監測工作。
(六)負責全市投資綜合管理。擬訂全市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結構調控目標和政策,會同相關部門擬訂政府投資項目審批權限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目錄。安排市級預算內基本建設資金和有關發展性專項資金,按規定權限審批項目。規劃全市重點建設項目和生產力布局,組織推動重點建設項目。擬訂并推動落實鼓勵民間投資政策措施。
(七)推進落實區域協調發展戰略、新型城鎮化戰略和重大政策,組織擬訂相關區域規劃和政策。推進實施京津冀協同發展等區域發展戰略。組織編制并推動實施新型城鎮化規劃。
(八)組織貫徹實施省、市產業政策,擬訂全市綜合性產業政策。協調一二三產業發展重大問題并統籌銜接相關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協調推進重大基礎設施建設發展,組織擬訂并推動實施服務業及現代物流業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綜合研判消費變動趨勢,擬訂實施促進消費的綜合性政策措施。
(九)推動實施全市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會同相關部門擬訂全市推進創新創業的規劃和政策,提出創新發展和培育經濟發展新動能的政策。會同相關部門規劃布局重大科技基礎設施。組織擬訂并推動實施高技術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及數字經濟發展規劃政策,協調產業升級、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等方面的重大問題。
(十)跟蹤研判涉及經濟安全、生態安全、資源安全、科技安全、社會安全等各類風險隱患,提出相關工作建議。協調落實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調控措施。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儲備物資品種目錄、總體發展規劃。
(十一)負責全市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協調有關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進就業、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
(十二)推進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推動生態文明建設和改革,協調生態環境保護與修復、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態保護補償機制的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提出全市能源消費控制目標、任務并組織實施。
(十三)組織擬訂推進全市經濟建設與國防建設協調發展的戰略和規劃,組織推進經濟建設項目貫徹國防要求。
(十四)承擔市委財經委員會、市推進京津冀協同發展工作領導小組、市重點建設領導小組等有關具體工作。
(十五)組織落實國家、省有關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落實國家、省糧食行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制定全市糧食行業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擬訂全市糧食流通、市級糧食儲備和物資儲備的政策和規章制度并組織實施。承擔全市糧食流通宏觀調控,落實國家糧食購銷政策,組織實施市級糧食、食糖和救災物資等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落實有關動用計劃和指令。貫徹落實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倉儲管理有關技術標準和規范。指導全市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體制改革。承擔糧食安全責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十六)提出能源發展戰略的建議,擬訂能源發展規劃、產業政策和年度指導計劃并組織實施。起草有關能源行業的地方性法規和規章草案。推進能源體制改革,擬訂有關改革方案并組織實施。協調能源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組織實施煤炭、石油、天然氣、電力(核電)、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以及煤制燃料和生物質液體等燃料的產業政策和相關標準。指導協調農村能源發展工作。組織推進能源重大設備研發,指導能源科技進步、成套設備的引進消化創新,組織協調相關示范工程和推廣應用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負責能源行業節能和資源綜合利用。參與研究能源消費總量控制目標建議,指導、監督能源消費總量控制有關工作,街接能源生產建設和供需平衡。負責能源預測預警。發布能源信息,參與能源運行調節和應急保障。監管油氣、新能源市場運行,規范能源市場秩序。監管油氣管網設施的公平開放,參與電力市場的監管。參與制定與能源相關的資源、財稅、環保及應對氣候變化等政策,提出能源價格調整建議。
(十七)負責全市口岸規劃、建設、開放和管理工作。
(十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陶勇君[黨組書記、局長、四級調研員,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局長]:負責局全面工作。
牛志勇[黨組副書記、副局長(正科級)、四級調研員]:協助宋首成管理重要商品的價格監測、行政事業性收費、公共事業運行成本監審和價格認證等工作。
吳維民[黨組副書記、副局長(正科級)]:協助陶勇君局長抓局全面工作,分管重點項目的爭列和組織實施、經濟技術合作、廊洽會項目簽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入統及數據上報、重大項目評估、投融資體制改革、中央預算及債券資金爭取、項目備案及政府投資項目審批和機關人事、財務、文電轉運、會議組織、信訪安全、檔案管理、電子政務、后勤保障及常態化疫情防控等工作。
姚景川[黨組成員、副局長(正科級)、四級調研員]:協助徐春利管理生態文明建設和能源消費目標控制,組織協調實施重大節能技術改造項目應用和推廣,組織協調電力、天然氣保障工作,組織實施電力體制改革,指導協調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發展。
宋首成[黨組成員、副局長(正科級)]:分管重要商品的價格監測、行政事業性收費、公共事業運行成本監審和價格認證等工作。
李國華[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糧食和物資儲備,糧食監督檢查,糧食政策及規章制度,縣級糧食儲備的收儲、輪換及日常管理,糧食安全生產,糧食國有資產下屬公司,軍供站和民生工程等工作。
馬長會[黨組成員、副局長、二級主任科員]:負責村級幫扶及駐村等工作。
趙翠萍[黨組成員、專職主任]:分管落實服務業、金融等相關政策,監測規上營利性服務業企業營業收入,優化營商環境等工作。
劉志剛[黨組成員、市紀委駐發改局紀檢監察組組長]:分管紀檢監察等工作。
李金蕓[副局長(正科級)]:協助李國華管理糧食和物資儲備,糧食監督檢查,糧食政策及規章制度,縣級糧食儲備的收儲、輪換及日常管理,糧食安全生產,糧食國有資產下屬公司,軍供站等工作。
任朝陽[二級主任科員]:協助修艷管理分管農業、林業、水利等符合上級政策要求農業項目的資金申報,鄉村振興戰略規劃實施總結評估,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消費幫扶,編制全市農業資源和區域規劃,全市農業資源區劃調查,編制農業資源臺賬等工作。
張東旺[二級主任科員]:分管組織貫徹實施國家、省、市產業政策,研究擬訂地方綜合性產業政策,謀劃推進主導產業發展,推動鋼鐵去產能,推進戰略性新興產業和數字經濟、生物經濟發展,組織推動高新技術產業化示范項目建設,組織推動企業技術中心、“雙創”示范基地等創新平臺建設,負責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等相關工作。
徐春利[二級主任科員]:分管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政策落實,社會事業政策落實及相關中央資金申請,就業及消費政策落實,財經辦政策落實及組織召開會議,軍民融合,大運河規劃編制。管理生態文明建設和能源消費目標控制,組織協調實施重大節能技術改造項目應用和推廣,組織協調電力、天然氣保障工作,組織實施電力體制改革,指導協調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發展等工作。
修 艷[三級主任科員]:分管農業、林業、水利等符合上級政策要求農業項目的資金申報,鄉村振興相關工作,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消費幫扶有效銜接,編制全市農業資源和區域規劃,全市農業資源區劃調查,編制農業資源臺賬,防汛抗旱,安全生產及“雙隨機、一公開”等工作。
朱國慶[四級主任科員]:分管落實省、市推進京津冀協同發展領導小組的決策部署,研究擬訂我市協同發展相關規劃,推進省級特色小鎮創建培育,縣域經濟高質量發展,新型城鎮化戰略、規劃和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改革等工作,協助吳維民管理機關事務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