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審批局
- 機構職責
- 部門領導
第一條 根據《中共廊坊市委辦公室廊坊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霸州市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廊辦字〔2018〕72號),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霸州市行政審批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機構規格正科級,加掛霸州市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牌子。
第三條 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和市委關于“放管服”改革、行政審批、政務服務管理、公共資源交易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堅持和加強黨對“放管服”改革、行政審批、政務服務管理、公共資源交易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廊坊市委市政府和霸州市委市政府“放管服”改革、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政務服務管理、公共資源交易市場管理有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有關政策,協調指導并監督實施。
(二)組織協調全市“放管服”改革工作。指導、督促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廊坊市委市政府和霸州市委市政府關于“放管服”改革重要領域、關鍵環節重大政策措施。
(三)指導協調全市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建立健全行政審批管理體系;推進簡政放權,清理和規范各類行政許可等管理事項;協調推進行政審批標準化工作;承擔市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四)負責辦理劃轉至市行政審批局的行政審批事項,并對審批行為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負責對劃入的行政審批事項進行流程再造和環節優化;負責與監管部門的聯系溝通,建立健全審批與監管的有效銜接機制。
(五)指導協調全市政務服務管理工作。負責優化政務服務供給,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提升政務服務效能;負責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指導協調市有關部門為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提供規范、高效、優質的政務服務。
(六)負責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市級各部門行政審批等事項和公共服務事項的集中統一辦理;推進重點項目審批服務的綜合協調和督辦;組織相關部門開展審批服務事項的聯合辦理和聯審會辦;研究推進并聯審批服務工作。
(七)協調指導全市公共資源交易市場工作。擬訂全市公共資源交易市場管理制度和規則;編制全市公共資源交易目錄;負責管理和利用統一的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系統;負責推進全市公共資源交易領域信用體系建設;依據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管理細則和辦法等相關規定,履行管理和服務的職責;依法協調相關部門開展市本級公共資源交易活動的聯動執法工作。
(八)統籌推進全市“互聯網+政務服務”工作,構建全市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推行政務服務事項網上辦理,形成管理機構、實體大廳、網上平臺“三位一體”的管理模式;推進全市電子證照庫建設;推進全市政務服務平臺規范化、標準化、集約化建設和互聯互通、數據共享。
(九)建立健全全市行政審批服務、政務服務效能可量化的考核評價制度;對進駐政務服務大廳的部門進行綜合考評,對進駐事項的辦理情況、辦理效能,以及辦事人員的服務質量等進行監督;負責受理對本單位及派駐單位行政審批行為的投訴舉報,會同有關部門查處行政審批方面的違紀違規行為。
(十)負責協調和指導鄉鎮(區、辦)行政審批、政務服務、便民服務體系建設,建立公共服務運行規程和考核體系。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黨組書記、局長陶振永同志:主持市行政審批局全面工作。
黨組副書記、副局長李韜同志:分管辦公室。
黨組成員、副局長高永利同志:分管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絡信息技術中心。負責局機關黨建工作及新政務服務大廳辦公設備及網絡建設采購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宋輝同志:分管文教衛事務股、社會事務股。
二級主任科員李攏江同志:分管投資項目股、建設交通城管股、涉農事務股。負責新政務服務大廳建設工作。
四級主任科員王東清同志:分管政策法規股、市場服務股、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股。
四級主任科員孟文志同志:分管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政務代辦服務中心、效能監督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