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現接到教育部全國資助中心通知,根據《高等學校畢業生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暫行辦法》(財教[2009]15號)規定,為做好中央部門直屬高校2017年畢業生基層就業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工作,現將本次補償代償申請材料報送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報送材料:
1、學生本人填寫的《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申請表》(兩份,詳見附件1);
2、就業協議書或勞動合同復印件(兩份);
3、根據需要,由學生本人簽字確認的有關證明材料(包含二次分配證明、實際工作點證明等相關材料)(兩份原件、模板見附件2);
4、學生銀行卡號基本信息和貸款代償信息電子檔,要求見附件。
注1:
1.已經還完國家助學貸款的申報學生辦理學費補償即可(原貸款中國銀行卡不注銷),需統計學生銀行賬號信息,另只有曾辦理過貸款,現還完貸款申報學費補償的學生需要填寫附件3中的貸款基本信息一欄,未辦理貸款的學生不需要填寫
2.所有辦理了貸款代償的畢業生必須按照原定還款計劃先還款。
注2:
1.相應申請材料請在2017年12月1日前寄到湖北省武漢市華中科技大學東三樓326學工組劉琦,地址為湖北省武漢市華中科技大學東三樓,聯系電話87556784,.
2.相應電子檔材料請發到郵箱[email protected],備注真實姓名。
3.請盡量提前寄過來,方便學院核對工作。
4.學生務必保證申請材料詳實無誤,按要求認真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