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報注意事項:
1、認真閱讀項目指南,并按要求填寫申請書。
2、按照《科技部 自然科學基金委關于進一步壓實國家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任務承擔單位科研作風學風和科研誠信主體責任的通知》(國科發(fā)監(jiān)〔2020〕203號)的要求,為加強我校科研誠信建設,防范學術不端風險,項目申請人在ISIS系統(tǒng)中提交電子版申請書后必須簽署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報科研誠信自查及承諾書》(以下簡稱《承諾書》),院系審核項目后由院系主要負責人在《承諾書》上親筆簽字蓋章。
3、請務必于2022年7月21日前將《承諾書》送交學院辦公室,并在線提交電子申請書,以便學校及時辦理相關手續(xù),未附《承諾書》或遲于學校通知截止時間提交的項目一律不予受理。
4、聯(lián)系人
學 院:黃禮平、朱啟軍 電話:027-87543032
基金辦:熊惠琴、徐新盛,游超,邱進俊 電話:027-87543437
化學與化工學院
2022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與伊朗國家科學基金會合作研究項目指南
根據(jù)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NSFC)與伊朗國家科學基金會(INSF)簽署的合作協(xié)議及后續(xù)達成的共識,2022年雙方將共同資助合作研究項目,支持兩國科學家開展實質性的合作與交流。
一、項目說明
(一)資助領域和申請代碼
2022年度合作的資助領域包括:
1. 物理(申請代碼1請選擇A20至A30下屬申請代碼)。
2. 化學(申請代碼1請選擇B下屬申請代碼)。
3. 地球科學(申請代碼1請選擇D下屬申請代碼)。
申請人請根據(jù)以上合作領域選擇一項申請代碼填寫,未按要求填寫指定申請代碼1的申請書將不予受理。
(二)資助規(guī)模
擬資助項目數(shù)量為15項左右。
(三)資助強度
中方資助強度為不超過200萬元/項(直接費用),包括研究經(jīng)費和國際合作交流費用。INSF向伊朗科學家提供相應的資助經(jīng)費。
(四)資助期限
資助期限為3年,申請書中的研究期限應填寫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申請條件
根據(jù)《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際(地區(qū))合作研究項目管理辦法》,申請本項目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 申請人應具有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職稱),應作為負責人正在承擔或承擔過3年期(含)以上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
(二) 國內合作研究單位不得超過2個。
(三) 伊方合作者應符合INSF對本國申請人的資格要求,并按照要求向INSF提交申請。單方提交的項目申請將不予受理。
(四) 合作雙方有良好的合作基礎,項目申請應體現(xiàn)強強合作和優(yōu)勢互補。
(五) 更多關于申請資格的說明請見《2022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
三、限項申請規(guī)定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際(地區(qū))合作研究項目包括組織間國際(地區(qū))合作研究項目(以下簡稱組織間合作研究項目)和重點國際(地區(qū))合作研究項目。本項目屬于組織間合作研究項目,申請人申請時須遵循以下限項規(guī)定:
(一)申請人同年只能申請1項國際(地區(qū))合作研究項目。
(二)正在承擔國際(地區(qū))合作研究項目的負責人,不得作為申請人申請本項目。
(三)本項目不計入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職稱)人員申請和承擔項目總數(shù)合計限2項的范圍。
(四)《2022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中關于申請數(shù)量的其他限制。
四、申報說明
(一)申請人注意事項
合作研究項目申請書采取在線方式撰寫,對申請人具體要求如下:
1 .申請人在填報申請書前,應當認真閱讀本項目指南和《2022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中的相關內容,不符合項目指南和相關要求的項目申請不予受理。
2. 申請人須登錄ISIS科學基金網(wǎng)絡系統(tǒng)(https://isisn.nsfc.gov.cn/egrantweb/),在線填報《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際(地區(qū))合作研究項目申請書》(以下簡稱“中文申請書”)。具體步驟如下:
(1) 選擇“項目負責人”用戶組登錄系統(tǒng),進入后點擊“在線申請”進入申請界面;點擊“新增項目申請”按鈕,進入申請項目所屬科學部選擇界面,點擊“申請普通科學部項目”進入項目類別選擇界面。
(2) 點擊“國際(地區(qū))合作與交流項目”左側+號或者右側“展開”按鈕,展開下拉菜單。
(3) 點擊“組織間合作研究(組織間合作協(xié)議項目)”右側的“填寫申請”按鈕,進入“請選擇合作協(xié)議”界面,在下拉菜單中選擇“NSFC- INSF(中伊)”,然后按系統(tǒng)要求輸入要依托的基金項目批準號,通過資格認證后即進入具體中文申請書填寫界面。
3. 預算編報。申請人應當認真閱讀《2022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申請須知中預算編報要求的內容,嚴格按照《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資金管理辦法(財教〔2021〕177號)》和《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資金預算表編制說明》的要求,認真如實編報《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資金預算表》。
4. 申請材料要求。申請人完成申請書撰寫后,在線提交電子申請書及附件材料,無需報送紙質申請書。附件材料包括:
(1) 申請人須與伊方合作者共同撰寫英文申請書(見附件1),中英文申請書的基本內容須保持一致。
(2) 合作協(xié)議(撰寫說明見附件2)。合作雙方須就合作內容及知識產(chǎn)權等雙方共同關心的問題達成一致,并簽署合作協(xié)議。
未按要求提交以上附件材料的項目申請將不予受理。
(二)依托單位注意事項
依托單位應對本單位申請人所提交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合規(guī)性,申報預算的目標相關性、政策相符性和經(jīng)濟合理性進行審核。本項目納入無紙化申請范圍,依托單位應在規(guī)定的項目申請截止日期前提交本單位電子版申請書及附件材料。請通過ISIS科學基金網(wǎng)絡信息系統(tǒng)上傳本單位項目申請清單,無需提供紙質版。
關于單位科研誠信承諾書提交等事宜,請參照《關于2021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請與結題等有關事項的通告》執(zhí)行。
項目獲批準后,需將申請書的紙質簽字蓋章頁裝訂在《資助項目計劃書》最后,一并提交。簽字蓋章的信息應與電子申請書嚴格保持一致。
(三)項目申請接收
ISIS科學基金網(wǎng)絡信息系統(tǒng)在線申報接收期為2022年5月26日至2022年7月25日下午16時;伊方合作者須在INSF規(guī)定的截止時間前向INSF提交申請。
注:請申請人嚴格遵照本項目指南的各項要求填報申請,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請將不予受理。如有疑問,請致電項目聯(lián)系人。
五、擬批結果公布
2022年底將在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門戶網(wǎng)站國際合作欄目中公布擬批準資助通知。
六、項目聯(lián)系人
中方聯(lián)系人:唐克雙 張一唯
電話:+86-10-6232 8404,6232 7368
郵箱:tangks@nsfc.gov.cn, zhangyw@nsfc.gov.cn
信息系統(tǒng)技術支持(信息中心):+86-10-6231 7474
伊方聯(lián)系人:Mr. Payam Parsizadeh
電話:+98 21 82161117
郵箱: payam.parsizadeh@gmail.com
附件:1. 英文申請書模板
2. 合作研究協(xié)議書撰寫說明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
國際合作局
2022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