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報注意事項:
1、認真閱讀項目指南,并按要求填寫申請書。
2、電子版申請書及相關附件材料務必于2020年7月30日16:00前在ISIS系統中提交,并聯系科研秘書進行審核。
3、聯系人
學院:朱啟軍,黃禮平 電話:027-87543032
學校:游 超,邱進俊 電話:027-87543437
化學與化工學院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科研誠信建設辦公室
2020年度第1期專項項目《科研不端行為典型案例及警示教育研究》申請指南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以下簡稱自然科學基金委)于2020年啟動實施科學基金學風建設行動計劃,構建科學基金“教育、激勵、規范、監督、懲戒”一體化的科研誠信建設體系。按照科學基金學風建設行動計劃的部署,自然科學基金委科研誠信建設辦公室公開發布專項項目《科研不端行為典型案例及警示教育研究》申請指南。
一、項目目標
基于查處的科學基金科研不端行為案件,編制典型案例庫,形成系統的可視化警示教育創意素材,有效推進科學基金“教育、激勵、規范、監督、懲戒”科研誠信體系建設。
1. 科學基金科研不端行為案例梳理、歸納與分類;
2. 基于國內外科研不端行為警示教育做法的分析研究,提出其他富有創意的警示教育宣傳素材;
3. 編制科研不端行為典型案例庫,案例數量不低于200個;
4. 制作相關警示教育可視化創意宣傳材料,總時長不低于100分鐘;
對提出有創意、易傳播宣傳方式且具有可視化材料制作優勢的課題組將予以優先資助。
二、資助計劃
本專項項目擬擇優資助1項,資助金額不超過90萬元,資助期限為16個月。
三、申報要求及注意事項
(一)申請條件
本專項項目申請人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 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或者具有博士學位。
2. 熟悉《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條例》、各類項目管理辦法和科研誠信規章制度等。
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員、正在攻讀研究生學位以及無工作單位或者所在單位不是依托單位的工作人員均不得作為申請人進行申請。
(二)限項申請規定
本專項項目不計入申請和承擔項目總數范圍。
(三)注意事項
1. 申請人在填報申請書前,應當認真閱讀本指南和《2020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中申請須知的相關內容,不符合指南相關要求的申請項目將不予受理。
2. 請申請人登錄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網絡信息系統https://isisn.nsfc.gov.cn/(以下簡稱信息系統,沒有系統賬號的申請人請向依托單位基金管理聯系人申請開戶),按照專項項目-科技活動項目申請書撰寫提綱及相關要求在線撰寫申請書。
3. 申請書中的資助類別選擇“專項項目”,亞類說明選擇“科技活動項目”,附注說明選擇“局室委托任務及軟課題”,申請代碼選擇S01。以上選擇不準確或未選擇的項目申請將不予受理。
4. 本專項項目的合作研究單位不得超過2個。
5. 申請書中研究期限應填寫為“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6. 申請人應當嚴格按照《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資金管理辦法》《關于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資金管理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關于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資金管理的補充通知》《關于進一步完善科學基金項目和資金管理的通知》以及《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預算表編制說明》的具體要求,按照“目標相關性、政策相符性、經濟合理性”的基本原則,認真編制《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預算表》。
7. 本專項項目實行無紙化申請,申請截止時間為2020年7月31日16時。申請人完成申請書撰寫后,在線提交電子申請書及附件材料,申請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有關證明信、推薦信和其他特別說明要求提交的紙質材料原件),全部以電子掃描件上傳。
8. 依托單位應當對本單位申請人所提交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合規性進行審核,在申請截止時間前通過信息系統逐項確認提交電子申請書及附件材料,無需報送紙質申請材料。
9. 依托單位完成電子申請書及附件材料的逐項確認后,應當于申請截止時間前通過信息系統上傳本單位科研誠信承諾書的電子掃描件(請在信息系統中下載模板,打印填寫后由法定代表人親筆簽字、依托單位加蓋公章),無需提供紙質材料。
10. 申請書中不得出現任何違反法律及有關保密規定的內容,依托單位須認真審核。由于違反相關規定而導致的一切后果由申請人和依托單位負責。
(四)其他
1. 項目獲批準后,依托單位應當將申請書的紙質簽字蓋章頁裝訂在《資助項目計劃書》最后,一并提交。簽字蓋章的信息應當與信息系統中電子申請書保持一致。
2. 獲資助的項目負責人在項目結題時除項目成果外須另行提交研究報告。
3. 獲資助的項目負責人必須定期組織召開研討會,匯報項目進展,自然科學基金委科研誠信建設辦公室協助負責人征集有關材料。
4. 知識產權相關問題。
(1)本資助項目成果歸自然科學基金委所有,獲得資助的項目負責人及參與者享有署名權。
(2)本項目負責人應保證研究成果無任何知識產權糾紛,如研究成果產生知識產權糾紛,由項目負責人承擔一切后果,自然科學基金委有權取消其申請或承擔項目資格并追究相關法律責任,同時追究相關依托單位管理責任。
(3)對本資助計劃產生的任何疑義或者存在任何未盡事宜均由自然科學基金委保留唯一解釋權。
四、咨詢聯系方式
1. 填報過程中遇到的技術問題,可聯系自然科學基金委信息中心協助解決,聯系電話:010-62317474。
2. 其他問題可咨詢自然科學基金委科研誠信建設辦公室。
聯系人:洪譽鵬,陳克勛
聯系電話:010-62325544,62326959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