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內各院系:
根據中組部、國家外國專家局、省委組織部的相關文件精神,結合第一批“外專計劃”申報評審情況,現就實施“外專計劃”第二批(3月份)、第三批(7月份)申報工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主體
“外專計劃”申報主體為國內非外資各類項目單位。
二、申報標準
“外專計劃”重點引進長期項目非華裔外國專家(引進后至少連續來華工作3年、每年不少于9個月)。申報人應符合“計劃”引才標準??紤]到外國專家的實際情況,申報人年齡可放寬到65歲。
三、申報要求
1、申報人在申報“外專計劃”時,一般應未全職在國內工作;已經在國內工作的,回國時間應在該批次截止日前6個月內,即申報人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合同協議或合作意向中確定的工作起始時間應在2011年9月至2012年3月間(第二批)和2012年1月至7月間(第三批)。
2、根據第一批“外專計劃”申報和評審情況,申報材料的格式有所優化、改進。第一批申報時未在截止日期前上報材料的地區和單位,請下載最新表格,按此要求重新填寫、申報。
3、申報人選須與用人單位簽訂合同協議或合作意向,承諾入選后全職來華工作并在申報書“工作設想”一欄中明確工作目標、預期貢獻等。
4、申報人應客觀、如實填寫申報材料,不得空項、漏項,不得弄虛作假。用人單位、主管部門要各負其責、嚴格審核把關。對申報材料弄虛作假的,一經發現將取消申報人的參評資格,并暫停用人單位一年內的申報資格。
5、項目暫不涉及人文社科領域。
6、申報人不得連續申報,最多可申報兩次。
四、申報材料
1、申報材料包括申報書、附件、申報人其它個人信息表、評審演示PPT、“外專計劃”申報人選情況匯總表。附件包括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護照復印件、與用人單位簽訂的(意向性)工作合同、海外任職證明材料,主要成果(代表性論文論著、專利證書、產品證書)復印件或證明材料、領導(參與)過的主要項目證明材料、所獲獎勵證書復印件、申請人個人陳述視頻資料等。
2、申報書和附件請分別裝訂,申報人其它個人信息表和申報人選情況匯總表另附。請報送紙質申報材料4份,電子文檔1份,電子文檔內容需與紙質材料一致。
3、請將每位申報人的紙質材料裝入獨立文件袋,并注明申報人英文全名。每位申報人的電子材料(包括電子版申報書、附件、申報人其他個人信息表、申報人選情況匯總表、評審演示PPT、JPG格式110*140像素照片放入一個文件夾內,并以“申報人英文全名+申報單位名稱”的方式命名文件夾)統一刻錄一張光盤后,隨紙質材料一起上報。
4、申報截止時間分別為2012年3月2日(第二批)和7月2日(第三批)。
五、其它事項
1、申報材料在申報截止日期前,報國際交流處,由國際交流處審核后,統一上報湖北省外國專家局。
2、申報材料文本見附件下載或登陸“計劃”網站(www.1000plan.org) 或國家外國專家局網(www.safea.gov.cn)下載,請勿改動電子表格格式。
3、請校內各院系抓住機遇,拓寬渠道,積極物色適合人選,爭取引進更多高層次外國專家,用好國家引才政策。
如有疑問,歡迎垂詢校國際交流處。
國際交流處聯系人:李平平
電話:027-87542257
Email:[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