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環保局,各有關大專院校和科研院所:
為更好地發揮環境科技為環境管理服務的技術支撐職能,現將《2012年省環保科研項目申報指南》予以發布,并就2012年度湖北省環保科研項目的申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資格
(一)申報單位
1.凡在湖北省境內注冊,具有較強科研能力和條件、運行管理規范、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均可單獨或聯合申報,不接受個人申請。(特殊項目可放寬地域限制)
2.積極鼓勵科研單位和企業以“產學研聯盟”的方式聯合申報技術開發項目,實現責任和風險共擔、知識產權和利益共享。每個項目的聯合申請方原則上不超過4家法人單位。
3.項目申請單位有一定的配套資金能力,確保項目按要求完成,無不良行政處罰或違法記錄。
(二)項目負責人
1.年齡不超過65周歲,具有副高級以上技術職稱并有固定單位,有較全面的基礎理論知識和組織管理協調能力,從事有關研究或技術開發一線工作4年以上,用于所申請項目研究時間不少于本人工作時間的60%。
2.所有項目申請人均不得參與兩項以上本批項目的申報,且只能主持申報一項本批項目。項目申報單位(包括聯合申報中的任意一方)和主要申報人,對同一個項目不得進行重復或交叉申報。
3.研究開發方向與所申請的項目有較強關聯性,對國內外有關最新科技動態有較全面的了解,已完成相應項目的前期科研工作,前期科技成果可靠,具有創新性。
二、申報要求
(一)申報必須以某一項目整體研究內容為申請單元。聯合申請各方須簽訂共同申請協議,明確規定各自所承擔的工作和責任。
(二)申請的項目要有先進、創新的研究開發思路,科學、可行的技術路線,操作性強的技術方案和組織方案,有明確的考核研究目標和考核指標。
(三)申報單位提供材料內容應真實可靠,需提供相應項目有關前期科技成果等知識產權證明材料、成果查新證明;申報單位自籌資金承諾函;企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復印件等。
(四)超出項目申報指南范圍的項目申報將不予受理。
(五)項目實施時間一般不超過兩年。
(六)申請書要求語言精煉,數據真實可靠。一律采用A4紙打印(四號仿宋字體、雙面印)、裝訂蓋章,全部申請文件須包裝完好,封皮上寫明申請項目名稱、申請單位名稱、聯系人、電話并加蓋第一申請單位公章,一式七份。
三、申報截止日期
所有項目申報工作于2012年9月29日前完成。逾期不予受理。
四、項目評審
(一)省環保廳組織多學科、多領域的專家組成項目評審專家組,按照“公開申報、統一評審、優勢優先”的原則,通過評審擇優選擇并落實優勢承擔單位。
(二)經專家評審、擇優選定項目承擔單位,按項目管理要求與項目組織部門簽訂項目任務書。
(三)項目執行期間,省環保廳將組織專家對項目進展情況進行階段性考核,對未按合同執行,達不到階段考核目標,配套和自籌資金不到位的項目,有權終止項目。
(四)項目完成后,省環保廳組織對項目進行評估和驗收。
請各有關單位按本通知要求,認真組織本地、本部門、本單位項目申報工作。
“湖北省環保科研項目申報表”和“湖北省環保科研項目預算申報書”請在湖北省環保廳網站http://www.hbepb.gov.cn/“重要通知”一欄下載。
聯系人:省環保廳 何麗娜 027-87167128
電子郵箱:hbhbkb@163.com
附件:2012年湖北省環保科研項目申報指南、項目申報表和預算申報書
upimg/201209/file/20120926022108858.doc
湖北省環境保護廳辦公室
2012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