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學校有關工作規定,化學與化工學院組織材料審核專家小組對符合報考條件、提交材料完整的考生進行材料審核。按照教育經歷、背景、課程成績(30%)、科研成果與科研潛力(30%)、外語水平(10%)、研究計劃(30%)等幾個方面,評定材料審核成績。
根據學院2021年“申請-考核”擬安排招生計劃的150%差額比例(不含碩博連讀),現公示確定進入綜合能力考核的考生名單,詳見附表。
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從4月29日-5月8日
公示期間,接受考生監督和申訴。
電話:027-87559334(辦公時間) 聯系人:朱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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